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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战区第一执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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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1 13: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执政在二战区发的帖子大家也看了吧,从图到文字,都是从别的地方转来的,主要的几个论坛分别是http://www.sspanzer.net     http://www.jcwater.net这两个,因为这两个都是有名的二战大站了,一般只要注明转帖并附上作者的姓名,他们是不会追究的,可是人家的容忍度也是有限的,你一味的转帖不注明,那是对作者的不尊重,以前有过前车之鉴啊,可是第一执政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重犯,我不知道管理员是怎么想的,本来我一个外坛之人,不便在这里说三道四的,不过当我看到白星兄的文章再一次被盗,我真的火了,http://www.ww2bbs.net/read.php?tid=125243&fpage=2大家看看这个,这是白星兄在战火发的,http://bbs.napolun.com/thread-24789-1-1.html这是第一执政在拿破仑发的,居然还用上了翻译,这真的是亵渎!我,作为战火论坛的管理员,我不能容忍有人盗用我们论坛的原创,何况白星兄还是拿破仑的高层,本来两坛在合作期间,应该多交流,互相学习,共同发展,我们战火也一直是这么做的,所以,我希望贵坛能及时处理第一执政,一而再再而三的属于累犯了,以前已经给过机会,现在应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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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1 20: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符腾堡公爵 的帖子

首先,感谢公爵兄的意见。
再次,申明下“本论坛对于冒充原创的帖子的作者”不是坐视不管的。
三,我觉得公爵兄搞混了一点:“作者的原创的版权不是属于哪个论坛的”,所以在公爵所说的这个帖子的问题上,公爵兄至少应该先听原作者白兄的意见,仔细看下本站内的那个帖子。
关于转贴的问题,我也是实在太头大了,也在琢磨如何让人更好、更合适的转贴。大家一同交流吧,对于道义上的,我实在是不大信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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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1 23: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ntxhy 于 2007-5-11 20:25 发表
首先,感谢公爵兄的意见。
再次,申明下“本论坛对于冒充原创的帖子的作者”不是坐视不管的。
三,我觉得公爵兄搞混了一点:“作者的原创的版权不是属于哪个论坛的”,所以在公爵所说的这个帖子的问题上,公爵 ...

首先,谢谢公爵和T大的关心。
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当年我也挨过朔风兄的警告 ......
我认为根据二战版区版规,转帖需要注明出处。我建议以违反版规为由警告一次,责令其修改所发的帖子并保证今后遵守版规。
我对自己的帖子倒并不在乎——知识无国界。但是其他人可能就不这么认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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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07: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的规定制订出来就是让所有会员遵守的,除非一些极为特殊的情况,否则不能有任何例外。若有例外,规定岂不成了空架子?

大量不注明出处的转贴的出现,对论坛名声会有严重影响。以前中国拿破仑论坛的管理是很严格的,秩序才能得到维护。

我已在他的帖子里对他进行警告,希望他能把出处补上,但是他显然没有这么做,另外也要给盟友论坛一个满意的交代。

综合考虑,处理如下:http://bbs.napolun.com/viewthread.php?tid=24867&extra=page%3D1

如果各位觉得我罚的太重了,可以在此提出意见讨论一下。个人觉得严谨的管理是中拿的传统作风,应该保持下去。

论坛又不是不允许转贴,只不过要求转贴者都标一下出处而已,或者至少注明是转贴,做到这点并不难啊,不过是打几个字粘贴一个连接而已。新人对规定也许不了解,但经过管理员提示后仍然不补上,并持续如此,直到激起盟友论坛的愤慨,这是否太过分了一点?

我想说的就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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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13: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符腾堡公爵建议很好。

之所以迟迟未能执行对第一执政的处理,也在于本身事件的复杂化。

1,首先帖子来源不是一家,而且转贴源未必都是原创。

2,因为相关涉及人员的回复有些习惯上汉语的歧义,前天刚刚弄清楚。

其实二战版区早就提出了这个转贴过于不注意影响的问题,但是我们也考虑如何给一个热心的会员以合适的惩戒,你也看到了,本区前不久永久封禁的某人甚至于他的朋友都感到很尴尬,对于热心人的处理所以要慎重。

我赞成朔风的处理决定,也希望第一执政可以以此为戒,合理运用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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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13: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leinKlauss 于 2007-5-12 13:11 发表
其实二战版区早就提出了这个转贴过于不注意影响的问题,但是我们也考虑如何给一个热心的会员以合适的惩戒,你也看到了,本区前不久永久封禁的某人甚至于他的朋友都感到很尴尬,对于热心人的处理所以要慎重。


对于一个初到的新人,热心参与实在是件好事。一个新人在轻度违反规定之后,如转贴不标明这种情况,在原贴中回复提醒或是直接用短消息警告是比较有效果的,大部分新人都能及时注意,因为标明是“转贴”二字并不难做到。印象中,最初白星,伦塞泽,ZEUS也曾轻度违反规定,但及时改正就是好样的。对于被警告而不改的,我想只有按规定办事这一条路可走。

同样希望第一执政兄弟能够改正,毕竟论坛不是和谁过不去,只是规定摆在那里,就必须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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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2 16: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家的回应,我其实也只是实话实说而已,没有针对别人的意思,T兄说的对,原创并不是某个论坛的私人物品,而是大家用来交流的,我还是那句话,对事不对人,希望战火和贵坛的合作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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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16: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标注出处本身是一个习惯的问题,大家都习惯COPY-PASTE了。
想办法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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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5 08: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文字编辑得好的话还好说。

关键是三万字的帖子转来根本不加工挺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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