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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者首次披露哈尔滨6名警察打死大学生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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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20: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亲历者首次披露哈尔滨6名警察打死大学生细节
http://news.sina.com.cn/c/2008-10-16/014016461123.shtml
11日22时零9分,哈尔滨市铁路文化宫旁糖果酒吧门前发生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件,造成被害人林松岭当场死亡。目前,哈市警方已将涉嫌6民警刑事拘留,并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哈尔滨警察打死人(最新进展)
专案组展开调查
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成立了“10·11”专案组。涉案6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警方表示,对涉案民警构成犯罪的依法惩处,不构成犯罪的按违纪处理。无论案件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
6警察身份公布
哈市警方近日公布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齐新,男,30岁,哈铁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锋,男,28岁,肇东市公安局民警,在公安大学在职培训;李鑫宇,男,30岁,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王金刚,男,31岁,哈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民警;栾奡,男,31岁,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刘力男,男,31岁,哈铁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前四人系齐新同学,刘力男是齐新同事。
细节回放
14日,既是案件现场目击者、也是当事人的3名青年接受了记者采访,首次披露当晚斗殴事件的细节。
双方由口角转为殴斗
林松岭今年22岁,身高1.92米,是哈尔滨体院2004级篮球专业学生,今年夏天刚毕业。事发当日,是林松岭校友车亮的生日,晚7时30分7人在一家饭店吃饭,饭后车亮开车拉着林松岭和另一女孩先到酒吧。在酒吧门口,一部银色无牌照宝来轿车开过来,“速度很快。直接向我冲过来。”车亮说当时他下意识地自言自语说“这是咋开的车啊?”之后,过来3个男子拍他肩膀,“‘吓着咋地啦?’随后我们就产生了口角。”当晚同行的杨森等人表示,由口角转为殴斗,“谁先动的手想不起来了,场面非常混乱。”
酒吧不让打转战室外
第一次打斗是在酒吧门内楼梯处,后被酒吧工作人员制止,并将双方推到酒吧门外。
车亮表示,从酒吧出来后他就一直向一身穿蓝衣的男子商量说“拉倒吧别打了”。杨森说,这时走出一白衣男子一直在骂,“我就冲过去打穿白衣服的,但马上就被几个人推到墙边贴着打。”在现场监控拍下的视频中,这一环节显示死者欲冲过去打对方被拦住,之后又曾上前袭击对方。
最先注意到林松岭的是杨森,“我被他们堵在墙边打,突然看见林松岭的身边围着几个人在打他,我想过去但过不去,我就喊潘兴(当晚同伴)说你过去看松岭。”
不知道对方是警察
潘兴听到杨森喊,随即看到林松岭赤着上身很快跑过去,后面几人在追。潘兴回忆,当天林松岭穿着一件黑色的小风衣,“外套是他自己脱掉的,但衬衫怎么没有了我不知道。”潘兴追出去几十米后,看到林躺在地上,身体蜷曲着。“我扒开正在打松岭的人说别打了,后面就有人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摁住,不知道有几个人照着我的头不停地踢。”
杨森等人均表示,直到后来到派出所,也不知对方是警察。他们还表示,参与殴打他们的“绝对不止6个人”。
网友说法
引发舆情“分裂”
打人者的警察身份,引来网络上一片声讨声。记者注意到,最初,跟帖者对警察的行为多有痛斥之语,而对死者则抱以同情。13日,黑龙江电视台播放了现场监控录像,让网络舆情转向,由几乎一边倒痛斥警察,转而部分网友认为死者的行为也有激化矛盾的嫌疑。
有网友认为,林松岭数次不依不饶,导致冲突逐步升级。这种声音引起更大争论,许多网友说:“作为警察,为什么不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而是要打得比对方更狠?把人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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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20: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方都是错的,至少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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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6 20: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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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6 20: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打架视频,觉得很难受.为什么有些男人在表达不满时喜欢使用暴力,是体现男子汉的尊严与魄力吗?当冲突发生时,为什么没有人报警来解决与处理问题?放任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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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20: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的帖子

观看了整个视频,感觉警察像一帮土匪,死者像个小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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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20:5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双方都不是什么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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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6 21: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冲突的起因就值得打架吗?可以说有些人骨子里根本就是喜欢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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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21: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方年轻气盛,一方是自持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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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21: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只是职业,下班后也是普通公民。并非警察就应该任人鱼肉,开车快了,下车问了:吓着了匝地?这看来挺友好的,警察也没有骄横跋扈。本身就不值得如此结局。自始至终率先动手攻击的始终都是死者,不依不饶甚至使用硬物击打对方头部多次。何以如此骄横?仅仅因为身体优势嘛?错,他在打人时不断高叫“你知道我舅舅是谁。。。“据说此人家境亿万,背景颇深。此等纨绔当面对普通群众时又会如何?打死固然是悲剧,但我不同情。

[ 本帖最后由 EdwardTeach 于 2008-10-16 21: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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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21: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想如下

1.在中国,尤其是某些地区,总觉得男人动拳头是有血性,有种,涨面子的事情。为了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可以打得头破血流,血洒当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2.几个嫌疑犯身为警察,知法犯法,参与斗殴致人死亡,完全可以罪加一等。尤其是,我很想知道,那么晚了还去泡吧,开着的是公车还是私车?
3.死者借着酒精的刺激,仗着年轻一身火气,替友出头,跳进跳出,数次主动追打几个犯罪嫌疑人,本身就有错。但是,终究罪不至死吧,如果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话,顶多就是拘留十几天的事情吧。
4.在我国,一向是看热闹的多,怕把事情惹到自己头上的更多。所以,只要事件和自己没有干系,乐得在旁作壁上观。因此,酒吧方面关心的只是“不要在自己店里面打就可以”。其他人干脆可以在旁边看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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