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的话:我的上网经历不算很少,最初尝试互联网和BBS是在1998年,上学的时候。之后到现在一直常上网看资料,也时常发帖谈事情或者灌水。不过总的来说,系统的发言是没有的。因为灌水或谈私事无需经过谨慎思考,也无需引证资料,可以相当快速的打出字来。如果按同样的方法写文章,则显然是太轻率了。读书和工作占去了我很大一部分时间--更不用说那些无处不在的毁灭学术的“人际关系”不可能不打理。有限的时间必须用于撰写论文,积累升迁的资本。然而回头看看五年来的工作经历,很痛心的发现自己的学术水平--如果还有的话--是大大的下降了。不仅英语大量的还给了老师,而且论文绝大部分是应景的地方史研究和民族史之类。除了合乎地方政府的需要外,实际上并没有什么价值,这些文章也不在我的兴趣范围之内。另外,我工作的地方地处偏僻,各个图书馆资料均比发达地区匮乏,学术氛围也很淡薄。所在的大学没有开设历史专业,5年来我所讲的课程仅有一般的古代史、革命史,要么就是像“万金油”一样到处讲跟历史哪怕是沾点边的专业史。考虑到这些,看来通过自己写写历史帖子,对于活跃脑子,恢复从前的学习记忆,扩宽眼界和思路,与其他历史爱好者交流,都是有好处的。因只能利用业余时间,精力和资料准备显然都很不充足,不可能完全按照论文的严格要求来写。其中错误之处一定很多,欢迎广大同好指正。
明清农业的发展及其局限性
近两年来上网看到的关于明清的争执非常多。其中的焦点之一是技术的进步与退步。这让我想起了刚上大学的时候,曾经有一段时间对技术史很感兴趣,并认真的想以此作为以后的研究方向。但经过某老师的劝说,最终还是没有坚持(经过生活实践,不得不承认老师确实了解国内的史学研究现状)。这两年看到技术史的争论,感觉很亲切,当然套用古话,在大学里研究技术史,就像一群古代的贤人在名山名楼聚会,而在网上争论技术史,就像土匪在山洞里火并。那些争论的焦点,很大部分并不在学问上。于是我打算以有限的学识和资料,来对这个问题作一考察。考察的时间为明朝建立到1840年,地理范围局限于当时的中国境内。由于明清历史的文字资料很多,而且可靠性也比更古的时代有了提高,因此采取把古籍材料和考古资料综合起来的方法进行考证。本系列文章的写作目的并非提供一个“技术简史”或“时间表”、“大事记”,而是通过突出当时的技术发展与前代相比的进步和特点,及对后世的影响,来描绘出明清技术的大致水平,给予它应有的评价,并指出技术进步和衰落的原因。限于时间,决定先写成农业部分。这里所说的农业,包括粮食作物的种植、其他作物的种植、林草业、包括家禽养殖在内的牧业,也就是大农业。主要从作物品种及其栽培、农具的进步和变化、耕作制的强化和有关争论、农业劳动生产率、牧业和林业的衰退五个方面加以论述,并作简短总结。
作物品种及其栽培
主要粮食作物:稻与麦 在封建社会后期,水稻和小麦成为中国主要的粮食作物。《天工开物·乃粒第一卷》的“总名”中说:“今天下育民人者,稻居什七,而来、牟、黍、稷居什三”。这大体上是明朝的主食比例,而清朝由于玉米和甘薯的引入,稻与麦在主食中的比例略有下降,但仍占绝大多数。
稻:水稻在宋以后就成为了中国最重要的作物。在明朝其重要性有增无减。因此其品种的鉴别、培育和优化也就分外受重视。现有的明清水稻品种分类书籍有以下几种:《天工开物》,根据不同的标准区分了十余个品种,其中应该有重复;明末黄省曾《理生玉镜稻品》,专门记载水稻品种,共记载三百余种,并第一次记录了再生稻;清李彦章《江南催耕课稻编》记载了早熟稻和双季稻的大量品种;乾隆七年的《授时通考》卷二十二是古代水稻分类学的集大成者,共记载明清方志上的水稻品种共计3429个!不过因资料来源庞杂,又没有严格鉴别,其中重复者很多。
水稻的基本分类是按米的粘性,分为不粘的秔和粘性的稌,宋应星提出还有诸如“婺源光”这样的“质本粳(不粘的米)而晚收带粘”,只可煮粥不可酿酒的品种。在明清时期,水稻的育种取得突出成绩,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特色品种。如早熟稻,明末七十日收获的水稻已称快熟,号曰“救公饥”、“喉下急”。到清朝出现了六十日稻乃至“五十日早”;在高档产品方面出现了:香子、香粳、箭子,“以一勺入他米炊之,饭皆香”,白禾“长稃白米,质柔味甘,香莹可爱”,绳几糯“粒长不圆,味最美”,金钗糯、无锡米“最宜酿酒”等,这些稻米虽然没有其他方面的长处,但是品质优良,是常用于商业或政治用途的高级农产品;用于对抗各种不利条件的防灾水稻也有很多品种。比如耐贫瘠的黄衣禾、赤壳禾;“不畏响虫”的“红蒙”;适于山林地带种植的防兽害品种:“稻秆芒硬,兽不食”的乌芒糯,具有同样效果且“其粒独大”的红芒糯;耐旱的撇杀天、短箕糯、占城、南安早、浦棱;耐涝的丈水红、深水莲;耐旱的乌口稻、耐盐碱,适合盐碱地种植的咸稻、大塞等等。
品种的培育需要选种育种的丰富知识。明清在从前“种子田”制度的基础上进了一步。这方面的证据主要是耿荫楼的《国脉民天》和杨屾的《知本提纲·农则》,由于古代无所谓真正的生物科学,所以当时的育种和选种仍主要按照经验来进行,但确已达到了古代所能达到的极限:首先选择稻穗中最高大,谷粒最饱满大粒的作为备选穗,在该穗中进一步选择最大最饱满、最无瑕疵的谷粒作为种子,、播撒在种子田中,至于田地的质量,耿荫楼主张用最好的地,杨屾则主张不肥不瘦的中等田。但他们都主张多施肥,勤中耕,收获之后,按照上述穗选原则再次选种,次年再耕,第三年还要再进行一次。这样最终选择出来的种子,“谷大如黍”,“其妙难言”。此外对物种突变也有所认识。康熙帝在《几暇格物编》中记载了他的实践:“时方六月下旬,谷种方颖,忽见一科,高出众稻之上,实已坚好。因收藏其种,待来年验其成熟之早否。明岁六月时,此种果先熟。从此生生不已,岁取千百。四十余年以来,内膳所进皆此米也。其米色微红而粒长,气香而味腴,以其生自苑田,故名御稻米。”尽管带有些神秘色彩,但其中的知识却是正确的。
关于明清水稻的一般亩产,各家所说不尽相同,但也相去不远。明朝的平均亩产,汪应蛟《海滨屯田疏》说:“水田种稻,粪多力勤者,亩收四五石”,这里是天津的状况;顾炎武《日知录》卷十说“吴中之民。。。岁仅秋禾一熟,一亩之收,不能至三石.少者不过一石有余。”屈大均《翁山佚文辑》卷上“获记”曰“计一亩播种十升,谷成可得三石。”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四说:“松江。。。土有肥瘠,西乡田低水平,易于车戽,夫妻二人,可种二十五亩,稍勤者可至三十亩。且土肥获多,每亩收三石者不论,只说收二石五斗,每岁可得米七八十石矣”,而“东乡田高岸陡,车皆直竖,无异于汲水。稍不到,苗尽槁死。每遇旱岁,车声彻夜不休。夫妻二人极力耕种,止可五亩。若年岁丰熟,每亩收一石五斗。”“《上海县继志》说:“中乡。。。每亩收或一石五斗不足者有之”(这里是指米而言)。明末清初的张履祥在《补农书下》中说:“下路湖田,有亩收四五石者”。清嘉庆年间的《广西通志》卷八十八引明人的说法是南宁山乡“每一亩得谷二石者为上”。通观这些数字,汪应蛟在北方种水稻,亩收可以和江南上田相当,似乎有夸大嫌疑(但天启时的《海盐图经》也说:“亩可得米二石五斗”);顾炎武着力渲染地主剥削之重,佃农之苦,在数字方面应该较为保守;张履祥所说应是条件特别好,经营得法的良田;《广西通志》所载是落后地区,并不很用心耕作的情况下的产量;屈大均、何良俊的说法,应该是居中数字。现代史学家一般认为明水稻一亩产三石左右为常。明一石容量折合102250毫升,一亩合0.92市亩,按大米每市升重1.5市斤计算,若以亩产三石为中等,则明代水稻平均亩产换算成今制就是3247.5千克/公顷,这是个相当高的数字。但在各家专著中不同数字很多,除了对古书材料的看法不一外,度量衡的选择也是主要原因。本文提供的古代作物单位面积产量数字,除古今论者提供者外,均为我的估计,并不能保证准确或适中。
在计算亩产的时候还需注意耕作制,明代南方许多地区采取麦稻轮作,一年两熟制,这种耕作制下麦产量低,水稻插秧推迟,也比一季晚稻产量下降。但加在一起,总产量却比一年一熟的晚稻大。《补农书下》中说:“田极熟,米每亩三石,春花(对稻麦轮作制下所收麦子的古代俗称)一石有半。然间有之,大约共三石为常尔”。按照古代手工加简单机械,稻谷出米率为50%强,则在丰年,最好的实行稻麦轮作的田应有6石左右的稻谷产量,而麦的亩产为一石半(似应为原粮)。至于平常年景,则稻麦相加一年共有三石收入,并不比一年一熟的晚稻有优越性。其好处在于,如果地方条件不足以通过精耕细作把水稻产量提高到亩产3石以上,则可以通过稻麦轮作稍微把总收入超过这个数字(因为麦所需水热条件不如水稻高)。另有稻/油菜、稻/豆类、稻/苜蓿轮作,中稻/荞麦、中稻/绿肥、中稻/亚麻轮作等等。其具体产量则无从考证了。总的来说,明朝水稻与其他作物轮作的情况,比从前更加普遍,平均亩产也提高了(元代大致为二石,已经高过从前的任何朝代)。
水稻种植的收成比,可用的数字较少。从上面屈大均的说法可以知道一般大约是1:30。
清朝时期的水稻亩产又如何呢?尹会一说:“南方种田一亩,所获以石计,北方种地一亩,所获以斗计”;(陆燿:《切问斋文钞》卷十六)方苞说:“金陵上田十亩,一夫率家众力耕,丰产获稻不过三十余石”;(《望溪先生全集》卷十七,家训)章谦存说:“上农耕田二十亩。。。以中年约之,一亩得米两石”;(《备荒通论》,转引自《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十九,《户政·仓储·上》)修于光绪年间的四川彭县县志说亩产米一石二斗为上,一石为中,八九斗为下;《钦定授时通考》卷二十一说江南水田“亩多二三石,次一二石”。而“青州海稻”“每亩可收五六石、次四石”;道光年间的巢县县志说:“巢邑地瘠民苦,氵于(此为同一字)田忧涝,岗田忧旱,即雨水调匀之年,禾苗亦复矮小,即每亩打稻二三担,出息可谓极薄”,则亩产为二三百斤;《黔南识略》中说怀仁县“其稻谷植于当弯处,可斗种而石收,平坝向阳之地可收二石”。总的来说,南方平均亩产似为2石左右。然而清代的稻与其他作物轮作制更加普遍,这里的亩产二石,应有不少是复种之稻。如果耕作单季稻,或土地条件优越,耕作得法,农民勤劳,且无其他自然和人为的干扰,或更加上年景好,那么更高的数字也不少,陆燿《切问斋文钞》卷十五说苏松一带,如果农民勤劳,且土地肥沃,则种稻田十二三亩,可得米三十余石。包世臣《齐民四术》也说:“苏民精于农事,亩常收米三石,麦一石二斗。以中岁计之,亩米二石,麦七斗,抵米五斗”。《清经世文编》卷三十八:“苏湖之民,善为水田,春种豆麦,秋种禾稻,中年之入,概得三石”;《重刊桑蚕图说合编序》载何石安的说法:“吴中上田亩米三石,春花石半,大约三石为常”;《浦泖农咨》记载姜皋的说法:“(松江)产米二石余之田,可收麦一石余”。总的说来,在清朝,和明朝的情况一样,平均起来稻麦轮作一年的总收入为3石。清一石约合今制103550毫升,亩则与明亩一样大小,那么清时南方水田平均产量为约3400千克/公顷。大体上和明朝水平差不多。
清朝的水稻收成比,有几个数字可供研究:《浦泖农咨》的数字是苏松“每亩需谷一斗二升”,按上面收谜二石余计算,则收成比为1:1:40左右;《广东新语》卷十四:“(永安县)土壤肥沃,多上田,无所用粪,种常七八十倍,下亦二三十倍。”郑光祖《一斑录》杂述卷二载林则徐说:“(湖南安福县)其田系以石计,布利一斗,半年可得收毛谷六石,次四五石不等”,收成比为1:40-60;四川的情况是:“小民之家,有种数斗而获数十石者,有种二三石而获数百石者”;(民国《遂宁县志》卷一)。另据川陕总督鄂弥达说,“川省膏腴,每田种一石,可收谷百余石”(《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22辑);安徽望江县,乾隆年间“乡间俗例,每种一石,收谷十石。”广西博白县,“俗例,每种一斗,还租一石二斗”。(见《清代地租剥削形态》第189、76页)按收租惯例50%计算,则收成比为1:20-24。上面数字中不用粪肥而可以收七八十倍,以及水稻收成1:100的记述,显有夸大,或另有原因。其余数字中有肥沃土地的收成比,也有贫瘠或落后地区的收成比,平均起来正常的收成比应为1:20-40之间,和明朝差别不大。
总的来说,明清的水稻种植水平,在亩产方面是上升的,但在清朝进步缓慢,已近停滞。水稻的质量和品种数则一直有所上升。
麦:麦类植物是最古老的农作物,尽管平均亩产量比水稻低,但它有三个优势:一、营养成分高,水稻的一般蛋白质含量是7%,而小麦为8-15%,其他营养成分也比水稻高;二、出品率高,在古代的人工加简单机械条件下,小麦可以实现2/3的一般出粉率,甚至可以高到80%以上,而水稻只有50%强;三、小麦本身含水少,且无论制作为面食还是烤面包,一般而言成品含水都比米饭少,因此吃下同等重量的面食,实际上获得的热量和营养要明显比米饭高。同样重要的是,麦类对水热和肥料的需求比水稻低,在北方寒冷地区也可以生长。由于这些原因,直到现在,小麦占世界粮食作物总产量的比重仍与水稻不相上下--这还是在主要生产国美国保持地力,并不全力耕作的情况下--而它养活的人口毫无疑问比稻米要多。
元代以后,因为北方地力耗尽和气候变化等原因,以麦为中心的北方农业一蹶不振,直到共和国建立才得以复兴。反应到明清时人的著作中,几乎无不感叹北方收成之坏,并抨击北人之懒和耕作之不得法。而农学家对麦类也就不甚热心。宋应星把麦类简单分为小麦(来)、大麦(牟)、杂麦三种,其实他所说的大麦还包括稞麦(穬),而所谓的“雀”其实是燕麦。他说麦类“播种同时,花形相似,粉食同功,而得麦名也”,并指出“荞麦实非麦类”,这是正确的。荞麦是蓼科植物,而且花形和播种期都和禾本科植物不同。明清麦类大部分是小麦,小麦之中绝大部分是普通小麦。在干旱地区,大麦也不少,燕麦和荞麦播种面积则很有限。麦类植物的育种选种工作则乏善可陈,耕作技术也没有明显进步。
明清小麦的区域划分与现代大体相同:长城以北的东北地区多种春小麦,以南多种冬小麦;秦岭淮河线以北硬质白皮冬小麦居多,以南以软质红皮冬小麦居多;长江流域以南,小麦一般不作为重要的粮食作物种植;六盘山以西甘肃、新疆等西部地区,硬质春小麦、冬小麦皆有。传统分类法把普通小麦中的硬质小麦称为“硬粒小麦”,实误。硬粒小麦(学名Triticum durum Desf.,通用英文商品名Durum Wheat)是和普通小麦(学名Triticum aestivum L.)相对应的品种,在农业生产中不占重要地位。普通小麦中的硬质小麦又分硬质小麦(商品名Hard Wheat)和半硬质小麦(Medium brard wheat),它们与硬粒小麦连染色体都彼此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明代的小麦亩产量数字,据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五十二《河南·彰德府志》,彰、卫之间旱田亩产约在十斛八斛之间;嘉靖年间的《河间志》卷三记载“亩收麦一石以上”,但北方已经普遍采取麦粟轮作制。粟的产量,没有可靠的数字说明,吴慧先生认为麦粟相加可以算为2石,如果数字可靠的话,则亩年产近三百市斤,约合今2200千克/公顷。清朝的数字有王先谦《东华录》卷73,《康熙四十三年春正月辛酉》所载山东“小民力作艰难,每岁耕三十亩者。。。除完租外,约余二十石。”按50%的一般收租率,则总收入为四十石,平均亩产总计一石三斗;共初收集农业资料的景甦、罗仑在《清代山东经营地主底社会性质》第70页中有过一些数据“山东淄川县栗家庄地主的土地单位面积产量是:小麦亩产三百斤,高粱亩产六百斤,谷子亩产六百斤,豆子亩产三百斤,约高出当地农户亩产量的一倍左右”。这里的数据颇为可疑,共初粟(谷子)亩产二百斤,已经算高,究竟可以用何技术,在清末达到六百斤?《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618-622页提供的清末数字,1898年淮安府小麦亩产七斗至一石、烟台1907年粟亩产五斗至八斗、直隶望都县粟亩产八斗到二斗,一般为三斗到六斗。这些数字出自乱世,而且粟的生产在明清早已衰落,因此典型性不够。北方尚有麦黍复种,嘉庆十九年的安徽《凤台县志》卷二说:“亩所收者,当其穰时,黍麦可而石,稻可四五石”。康熙年间的《江阴县志》说:“麦、菽、黍稷亩二石”,好地则“稻麦黍菽咸宜,亩二石五斗”。大体上北方的平均数字,如盛黼辰所说:“(江淮以北)农夫一亩之所获,通丰耗而权之,富民之入,恒不下一石”(《切问斋文钞》卷十五,《江淮均丁说》)按50%私租率则平均年亩产在二石以上。与明代相近。
明清小麦的收成比没有可靠的数据。
总的来说,明代的小麦种植技术水平,在亩产方面比之前略有上升,在清代则几近停滞。其他方面没有明显进步。
除水稻和小麦以外,其他传统粮食作物的耕作面积在明清已十分有限,在技术上也没有值得细说的进步,无须讲述。
新引进的粮食作物:玉米和甘薯 1492年哥伦布登陆美洲,促成了世界农业的大交流和大进步。新大陆的许多新物种被引入旧大陆。其中对中国产生了重大影响的是玉米和甘薯。作用同样巨大的马铃薯却直到19世纪才得以引入,不清楚其中的原因。
玉米为禾本科玉米属一年生草本植物,学名Zea mays L。原产于中美洲,历来是美洲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玉米籽粒中含有70-75%的淀粉,10%左右的蛋白质,4-5%的脂肪,2%左右的各种维生素。籽粒中的蛋白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含量均比稻米多。其适应性很强,不求平地肥地,只要不是很干旱的地方都能有收成。它的田间管理比其他作物简单,产量也比其他旱地粮食作物高。玉米的用处很多,籽粒可以吃、成熟后晒干可以磨为玉米粉、可以碾成玉米碴做饭或煮粥、即使没有成熟,若急需也可以采收青玉米煮食。由于它的收获期是在中国传统上被认为是“青黄不接”的夏秋之交,应急作用很明显。玉米籽、秆、叶都可以做饲料、玉米秆还可以扎篱笆,作屏障或者作燃料。因为有如此多的好处,所以玉米的推广比较顺利。
玉米何时传入中国?明田艺蘅《留青日札》中曾说过:“御麦出于西番,旧名番麦,以其曾经进御,故曰御麦。干叶类稷,花类稻穗。其苞如拳而长,其须如红绒,其粒如芡实大而莹白,花开于顶,实结于节,真异谷也。”有学者据此认为玉米于元朝时传入,殊不知元灭亡时离哥伦布前往美洲还有一百多年呢。另有说法:玉米是先从欧洲传入印度、缅甸,然后再从东南亚传入中国西南,察看玉米的旧名和俗称,有玉蜀黍、玉蜀秫、番麦、西番麦、西天麦、戎菽、印度粟等,似乎可以作为佐证。然而考察世界农业史,印度和缅甸玉米出现的证据尚在17世纪之后,因此不足为据。那么剩下的只有一种论点了:西班牙和葡萄牙人先把新作物带回欧洲,然后带到东南亚,尤其是菲律宾,最后由菲律宾传入中国东南沿海。考察16世纪中国有关玉米的记载,其中除嘉靖年间的河南《襄城县志》外,均出自东南诸省人之手,可见菲律宾路线之可信。
约于16世纪中叶,玉米第一次出现在中国,1551年的《襄城县志》第一次记载了这种“异谷”;田艺蘅于1572年第一次明确记载了它的特征;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第一次附图说明这种新作物,但图片的误差很大,不足参考;徐光启在《农政全书》中也提到过玉米。在17世纪以后,玉米已经扩散到全国几乎每一个省份。然而和大众的一般看法不同,实际上直到清朝末年--更不用说明朝,玉米在中国粮食作物中的比例十分有限。地域上的广泛分布并不代表播种面积的同样广大。尽管没有明清时期的播种面积数字,但可以通过民共两代的数字来说明问题。据严中平《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民初玉米占作物面积的11%,二十年代占16%、三十年代占17%,南开经济研究所编《中国经济研究》一书中吴华宝所著《中国之农业生产》第150页的数字为:全国耕地13.5亿亩,复种指数为1.23,播种面积为16.6亿亩,其中粮食作物为13.6亿亩,玉米占6%,张心一《中国农业概况估计》中提供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二十五省的不完全统计数字为:耕地面积12.05亿亩(明清之亩,非市亩),播种面积15.34亿亩,复种指数1.23,粮食作物占12.5亿亩,玉米为0.92亿亩,同为播种面积的6%,占耕地比重为7.63%。共和国建立以后因为玉米的轻工业、医药业用途需求大大增加,因此玉米播种面积增加很快,到70年代末,玉米占播种面积的13%强,占耕地面积的比例为20%强,现时玉米占我国粗粮总产量的90%。从这些数字看,20世纪的中国玉米播种面积是在逐渐扩大的。之前的清代没有广泛的用途和迫切的需求,玉米播种面积自然不会比民共两代还大。从民初数字倒推,占作物面积不会超过10%,在1840年之前,不超过5%是合理的推测。
玉米在刚推广时主要零星种植在山区,后来也在平地集中种植了,它部分的取代了粟而成为一种比较重要的轮作倒茬作物。根据民共两代的调查,玉米除一年一熟的春播玉米外,在北方尚有一年二熟、二年三熟、三年五熟等耕作制。一年二熟的夏玉米与小麦轮作、二年三熟的玉米与小麦、春粟(或以高粱、青玉米取代粟)轮作,三年五熟者不知其法。在南方丘陵地带,玉米有一年一熟、一年二熟、二年三熟、二年五熟、一年三熟乃至一年四熟的,一年二熟者与水稻轮作。
玉米亩产,明清缺乏数据。根据吴华宝所提供数字,当时全国玉米产量不到1.8亿担,一担合100市斤,则平均亩产为180市斤弱,玉米成品率93%,则一亩可产出成品粮167斤,约83.5公斤。而在明清时代,各种耕作制下的具体产量均无法考察。但总体而言,玉米对明清,尤其是明代的农业和人民生活并没有很大影响。
甘薯(红薯):甘薯,学名Ipomoeabatatas(L.)Lam. ,旋花科甘薯属植物,一年生或多年生藤本植物。甘薯原来指的是薯蓣科的藤本植物山药,学名Dioscorea opposita Thunb.,现常用名淮山。东汉杨雄的《异物志》已经记述了“甘薯”的外形和用途,这可能会引起农业史入门者不必要的混淆。徐光启已经对这两种植物作出了区分:“薯有二种,其一名山薯,闽、广故有之;其一名番薯,则土人传云:近年有人在海外得此种,因此分种移植,略通闽、广之境也。 两种茎叶多相类。但山薯植援附树乃生,番薯蔓地生;山薯形魁垒,番薯形圆而长;其味则番薯甚甘,山薯为劣耳。盖中土诸书所言薯者,皆山薯也。”他似乎对这两种植物也不是很熟悉。据我的生活经历,甘薯外皮多呈红色,少数为土黄色或灰白色,剖面接近圆形而长度约在10-15厘米左右,煮熟以后肉较软,呈黄色或白色,而淮山剖面也呈圆形,长度却有30厘米左右,肉硬,呈白色,其实味道也不错。在我看来尚在甘薯之上(甘薯在一般家庭中常煮熟而食,成品水分多而软烂,难以把握而且容易引起不佳的联想,入口甜腻无嚼头,且不能与其他食物配合,淮山容易与其它荤菜相配,入口有嚼头,干燥且容易成粉,很有口感)。
甘薯原产于南美,以秘鲁为中心。传入中国可靠的最早记录是在1580年,《凤冈陈氏族谱》记载,万历八年,陈益去安南,万历十年(1582年)带着甘薯种回到家乡东莞,在家乡试种成功。另据清陈世元《金薯传习录》说:不久,福建长乐人陈振龙在菲律宾了解了甘薯的好处,学习了甘薯的种植法,于1593年阴历五月开船,七月回到厦门,与儿子陈经纶一道把甘薯种试种成功。当时的福建巡抚金学曾听说后,大力支持,下令各县学种推广。第二年正好是荒年,于是正好救急。后来陈氏子孙又将甘薯推广到浙江、山东胶州一带。甘薯的推广从此开始。在甘薯推广过程中有这么一种说法:有甘薯的国家禁止其出境。徐光启说:“近年有人在海外得此种,海外人亦禁不令出境。此人取诸滕绞入汲水绳中,遂得渡海。因此,分种移植,略通闽广之境也。”[《农政全书》树艺瓜(非此字)部]《闽书》“南产”中也说:“番薯,万历中闽人得之于外国。。。其国有朱薯,被野连山而是,不待种植,夷人率取食之。。。夷人虽蔓生不訾省,然忄宏(非此字,但打不出)而不与中国人,中国人截取其蔓咫许,挟小盖中以来。于是入闽十余年矣。其蔓虽萎,剪插种之,下地数日即荣,故可挟而来。其初入吾闽时,值吾闽饥,得昃而人足一岁。”甚至到清道光六年编撰的《电白县志》杂录中还有这种说法:“相传番薯出交趾,国人严禁以种入中国者,罪死。吴川人林怀兰善医,薄游交州,医其关将有效,命医国王之女,病亦良已。一日赐食熟番薯,林求食生者,怀半截而出,亟辞归中国。过关为关将所诘,林以实对,且求私纵焉。关将曰:‘今日之事,我食君禄,纵之不忠;然感先生德,背之不义。’遂赴水死。林乃归,种植于粤。今庙祀之,旁以关将配,”对这两则材料,后者不仅时间过晚,而且不合甘薯传播的先后顺序,“关将忠义两全”的故事演义成分又太重,殊难令人相信。而徐光启的说法是否有根据?我曾搜索英文网站,并不见有西班牙禁止甘薯出国的禁令,因为不懂西班牙文,所以也无法通过西文网站考证。明代前往南阳的多是海商乃至走私商,古代外贸商人多有夸大其辞的习惯,一则是为了渲染商品之难得,以便顺理成章的提高价格或自高身价;二则是人的吹牛本性使然。具体情况到底如何,如有通晓西班牙文的朋友,请帮忙搜索,以馈大众。
甘薯的好处,被大力推广的徐光启总结为“十三胜”:“一亩收数十石,一也;色白味甘,于诸土中,特为詹(非此字,但无法打出本字)绝,二也;益人与薯蓣同功,三也;遍地传生,剪茎作种,今岁一茎,次年便可种数百亩,四也;枝叶土付(同一字)地,随节作根,风雨不能侵损,五也;可当米谷,凶岁不能灾,六也;可充籩实,七也;可以酿酒,八也;干久收藏,屑之,胜于饧蜜,九也;春秋下种,初冬收入,枝叶极盛,草葳不容,其间但须壅土,勿用耘锄,无妨农功,十二也;跟在深土,食苗至尽,尚能复生,虫蝗无可奈何,十三也。”[《农政全书》树艺瓜(非此字)部]用现代科学考察,甘薯的好处是单位面积产量高、适应性强,能耐寒、耐瘠、耐风雨、对病虫害有较强的抵御能力、可在山地种植,不与稻麦争地。它的用途也很广:食用、酿酒、熬汤、做粉丝、制淀粉、做副食、做饲料等等。二十世纪以来又有了工业用途。
尽管甘薯节省农力,但也不是毫无需求的。它原产于热带,极畏寒,经霜易死,在北方只能趁无霜期种植收获。尽管如此,越往北则块根纤维越多,甜味越少,品质下降。但也并非越热越好,土温要求在35℃以下,否则生长迟缓。其最有利的土温为24℃;甘薯耐旱,在育苗期间只需少许水份就可正常生长,生长初期,温暖湿润的气候最易生长,生长中后期,需要干热中偶有骤雨;甘薯生长期均需要充足的日照;对土壤没有苛刻的要求,但以疏松较干(并非完全干燥)的土壤为宜。这些条件,和它对原生地的适应性有关。
在满足基本生存条件的情况下,甘薯就会有很好的收成。明清时期甘薯的耕作制,在北方有一年一熟单种的(主要是东北、西北的春薯)、有二年三熟的(主要为华北的夏薯,与小麦、春粟轮作),在南方有二年三作、二年四作、二年五作、一年二作、一年三作诸制。主要与水稻轮作。记述的亩产数字,普遍较高,有的说“芋之收倍于稻,薯之收倍于芋”、有的说亩产三四千斤、有的说”上田一千二百斤,瘠田五六百斤”,有的说“亩可数石”、有的说“一田之地收可十余石”,有的说“数十石,胜种谷二十倍”,甚至有“上地一亩收万余斤,中地七八千斤、下地六百斤。每万斤晒干三千五百斤”的说法。这些说法中多有夸张(古人之通病)。上引吴宝华的《中国之农业生产》中说“全国生产量甘薯达三万二千市担”,按照当时的播种面积,则亩产为一千市斤,折合薯干250市斤。共初甘薯亩产往往不到千斤,到20世纪70年代变成一千公斤以上,现在则有亩产3吨的新品种。
然而,和玉米一样,对甘薯在明清时期的种植面积不宜有过高的估计,《中国经济研究(上)》中也有1931-1934年的面积数字:“甘薯之栽植亩数占作物总面积2%,”约320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37%,张心一估计三十年代初二十五省甘薯播种面积2700万亩,占作物播种面积的1.76%,占耕地面积的2%,盛家廉等著《甘薯》一书中说1930年以前甘薯栽培面积为2701万亩。而到1949年,薯类播种面积达到了1.05亿亩,占耕地面积的6.7%,现在甘薯播种面积则约为530万公顷左右。可见甘薯和玉米一样,播种面积在民共两代快速扩大。而在明清则种植范围虽大,实际种植面积却很小。估计1840年以前,不会超过作物播种面积的2%,几乎可以说是“微不足道”了。
甘薯的播种面积比玉米更小,原因和它的自身缺点有关。甘薯虽然收成很多,但是含水量也很大,除去水分,重量只剩下了原来的1/4到1/5,吃下去同样重量的甘薯,营养和热量的摄入却显然不如其他粮食。如果煮食,由于甘薯甜而腻,容易使人产生饱的感觉,其实那不是饱,而仅仅是腻。作为副食,这并不算什么缺点,但如果作为主食,却会悄然的导致热量和营养严重不足,使人日趋衰弱。甘薯甜而软烂的果肉,很难与其他菜肴或调味品相配,这就进一步制约了其作为主食的用途。因此即使到今天,甘薯在除中国外的各国作物中所占比例仍是很小的(中国对甘薯的重视除工业用途外,主要还是因为人口压力的原因)。
总之,玉米和甘薯作为新引入作物,在明清的播种面积很小,对国家人民的作用其实并不显著。这也许不符合一般大众的固有观念,但却是合乎情理的。古代技术的发展,一般而言是缓慢的,作为人民生存根本的粮食作物的改变,更是受农业惯性的显著制约。从客观上说,新品种的引入需要适应本地环境,需要改良,需要学习或摸索出新的技术来管理;从主观上说,古代主要凭借经验从事农业,对毫无经验可言的新作物,摸索必然是个长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农民的怀疑,官员的慎重,都是不可避免的。并且,如何使新作物融入到原有的经济体系中,如何使它找到适合自己的适当的位置,都需要时间。可以以小麦作为对比。小麦进入中国也非常早,在商代就已经见诸文字,但直到战国时期才开始逐渐受重视,之后虽然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但直到唐代,小麦仍与土产的粟进行着激烈的竞争,至于小麦成为北方主要粮食作物,那是在宋代的事情了。整个时间跨度长达1500年左右。相比之下玉米和甘薯400年左右的推广期,还算是快的呢。
衣用作物 包括桑、麻、棉等。衣食同为必不可少的基本生活资料。尤其在中国,冬天温度很低,对御寒衣物的需求也就更加巨大。明清期间的衣用作物种植,与前代相比,主要的变化是棉花逐渐排挤传统的桑、麻。
桑 桑树的种植是为了养蚕。丝织品为古代中国在织物中唯一具有优势的项目,丝绸柔软光顺、富有弹性、透气性透湿性俱佳,作为高级衣料,历来是出口创汇的拳头产品。明清时期虽然已不具垄断地位,但仍是重要的出口货物。加上巨大的国内市场需求,桑树的种植仍受重视。然而,因为棉花的大举入侵,已不复汉唐时期的盛况了。明初,桑树种植在北方还有一定规模,在南方则相当普遍,到了18世纪中叶,桑树种植就只在江南的浙江、四川、广东三地还占优势了。而种桑养蚕的发祥地中原,已难得一见这种植物。陈宏谋的《劝种桑树檄》中甚至说:“陕西向不种桑”。(《清朝经世文编》卷三十七,户政·农政中)18世纪后期开始,由于中国与欧洲各国的贸易量不断增加,外贸需求刺激了丝绸业的复兴,云南、广西、河北、新疆的桑树种植面积有大的增加。形势后因战乱而几度变化,到现代,主要的桑树种植地仍是江南传统制丝地区。
明清桑树种植面积虽大大萎缩,但栽培技术却有所进步。从前桑树多种植在平原地区,因为棉花的排挤,只有如太湖流域、珠三角、四川西部一带的平原还有规模化种植,因此多有人提倡在山地和村口路旁等隙地种植。并因此发展出较新的种植技术。这方面证据主要有蒋兆奎的《蚕桑实济》,他主张利用房前屋后、坟园、路旁、沟渠旁等等隙地见缝插针的种植桑树。若在山地种植,则应在高而干冷之处,若有山势较平,土层较厚的地方,就适宜其生长。应在旁边开凿或开挖人工小池塘,采取防止蒸发和渗漏的措施,聚集雨水,以利浇灌。插下树苗或种子发芽之后,若是冬天,则需浇水一次,春天浇水两次,夏天三次,就可以成活。之后就无需浇水,自然成活。如果种植在水边低洼地势,那就更容易成活。但沈清渠不同意这种看法,他说:“低湿之地,积潦伤根,万无活理。”(《树桑法二十一条》
系统讲述种桑技术的书籍,主要是明黄省曾的《蚕经》(见于《农言著实》),从种植到收获的步骤如下:
1.截取桑树近根的枝条约一尺长(明尺,合32厘米),扦插入土(是为条桑),深埋。土地必须是耨过,施过粪肥的;
2.等发芽之后,进行培土以防积水,并涂黑枝条破口,也可覆盖螺壳或涂蜡而以沥青封口,目的都是为了防止江南的梅雨侵害(实际和桑病有关);
3.在没有生长起来之前,不应当用水浇灌,而应该用和了水的粪肥浇灌。这样的施肥方法应维持两年;
4.进行中耕除草,每月锄草一两次,并施粪肥,粪肥不应当在根附近施放,而应当在离根较远的地方(目的其实在于使其根系扩展,植株更加牢固且吸收营养和水分的能力更强);
5.三年之内不能摘叶,桑树长成之后周围的杂草也可不必清除;
6.采叶时主要采枝叶浓密之处,留下主要枝干,这样可以年年都有好的收获(原因是使新叶可以有充足日照,促进光合作用)。
沈清渠较详细的说明了摘叶的原则。每年主要剪新生嫩叶,扭曲向下的枝条必须全部剪去,生长不按一般方向(前上方)的也全部剪去,保留的主要枝干只需保留五六寸,且随着树的生长而向外延伸。
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介绍嘉湖地区的桑树压条繁殖法,用力多而效率低。但在古代不失为无性繁殖的有效办法。另四川地方多有用柘叶养蚕者,得到的蚕丝称为“棘茧”,据说最为坚韧,适于作琴弦、弓弦。这当然是没有科学根据的说法。
对于桑病和桑树害虫,当时没有更好的办法,主要是采用人力寻找虫洞,逐一杀死,费力多而效率低。在清朝发明了土农药,也就是用烟草油和水,也可用百部草汁,密集的洒在桑叶上,这样叶子就有了毒,害虫食之就可能会死。
麻 中国古代所称的麻,主要是大麻。另有被视为高档衣料的苎麻;亚麻多用于榨油,近代以后才因可用于制作防水布料而受到重视;黄麻和苘麻主要用于制作麻袋、绳索,也是在近代才开始被重视;洋麻是近代引入的品种;其余剑麻、番麻、假菠萝麻、罗布麻和雀麻等在古代均无足轻重。
明清时期,麻类植物受棉花的冲击比桑更大,大麻从此一蹶不振,苎麻到十八世纪中叶为止在湖南、湖北、江西、安徽还有较多的种植,在此以后由于外贸的发展,种植面积有大的发展,直到台湾和东北,都有苎麻种植。
大麻在《天工开物》中被称为“火麻”,宋应星对它的看法是“压油无多,皮为疏恶布,其值几何?”这就说明了大麻衰落的主要原因。虽然它可以用来织布,雌麻的籽又可以榨油和食用,但在古代条件下,用大麻纤维织出的布比较粗糙而不美观,出油率不多,麻籽用于食用又不如谷物。因此在棉花出现以后,它的命运便已注定。直到近现代,因为科学和技术的发展,种植面积才有所上升。
苎麻的命运则要好些。尽管也受到棉花的冲击,但其纤维细长而有光泽、弹力强、耐磨、吸热吸湿,所以在一些种植历史久远,种植和加工技术高超的地区幸存了下来,这些地区,根据清吴其睿的《植物名实图考》记录,主要有江西的抚州、建昌、宁都、广信、赣州、南安、袁州;湖南的浏阳、湘乡、攸县、茶陵、醴陵;另有广东新兴、江西赣州、宁国,安徽池州、安庆也有一定规模。
明清时期的苎麻种植技术和前代相比有若干进步。在播种方面,省去了“假植”,并进一步的进行直播。在田间管理方面也有若干改进。不过有性繁殖的苎麻,种下后三四年才能刈取麻皮,投入期太长。为此从十二世纪开始,人们开始试验苎麻的无性繁殖,到明清期间,该技术已经成熟,主要有三种方法:
1.分根法,苎麻生长多年后,用刀斧砍下其宿根,每截长三四指(约15-25厘米),在田地中每隔一尺五寸平放两三截,用土埋好,然后便可浇水;(元《农桑辑要》)
2.分株法,在麻株成熟前挖取细小麻株或较矮的健壮麻株,在本株周围按分根法的一般步骤栽种。在麻株生长第三年以后进行,除了可以无性繁殖,对本株的生长也有好处。(《农桑辑要成熟时开沟压条,压条是露出茎梢,摘去生长点以抑制生长,保留叶片,并》)清代的张师古也有类似看法;(《三农记》)
3.压条法,当春秋季麻茎开始注意不能折断麻茎,麻茎弯曲的部分用小刀环状剥皮,这样就会渐渐长出不定根,四五十日后切离母株移栽,便是新株了,很快就会有收成;(《农桑辑要》、《农政全书》)
棉花 为锦葵目锦葵科木槿亚科棉属植物。学名Gossypium。它原产于热带干燥的草原地区,最初为多年生木本植物,后来在长期驯化下成为一种一年生作物。引入中国的棉花应为印度棉,即栽培种G.herbaceum和G.arboreum,该品种属于亚洲棉,因种种缺点目前基本为陆地棉和海岛棉所取代了。棉花在14世纪以后可谓横扫世界,在几乎任何国家均对原有的衣料产业构成了严重冲击,被它排挤的包括亚麻、大麻、丝、皮、毛等等传统优势衣用原料。其卓越的品质和广泛的用途应为胜利进军的主要原因。棉布柔软洁白、透气吸汗,夏天穿着棉布衣物,冬天穿着棉衣,盖着棉被,都十分舒适合用。更重要的是棉花作为植物,种植成本比养殖家畜、蚕等要低(动物需要植物性食物,对人类来需要投入的成本更大)。因此棉花的成功为顺理成章之事。
棉花输入中国在明朝之前,元代棉花逐渐推广,到明清时期就成为主要的衣用植物了。在明朝,主要采取一年一熟制种植,因为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冬天天气寒冷,而棉花原为热带作物,畏寒,只能利用春夏完成种植周期。如果采取轮作制,棉花播种过早,一旦发生倒春寒则容易死亡,播种过迟则影响后作物下种。对土地的要求是土层深,地下水位不高,尤以腐殖质较多的沙质或粘质土壤为宜。棉田应深耕三遍,耕后耙土,以保持土壤疏松,之后便可作狭畦播种了。种子在播种前要进行选种,取外观成熟饱满且是在收获期正中收获的为宜。收获期刚开始或快结束时收获的均不合适。选种之后进行晒种,晒种要在冬天进行,播种前进行浸种以软化外皮并催化发芽。为使播种均匀,应用灰拌种。播种时要选择好天气,下种前浇水,下种后覆土,约覆一二指(5-10厘米)为宜。株距为“一步留二苗”,也就是三尺。播种后,一个月薅草三次,当棉苗长到二尺以上,则打去顶心,旁枝长到一尺半,也要去心。其余施肥、培土、灌溉、防病虫害等均还没有合适的技术措施,大体上模仿其他作物。(以上见《农桑辑要》,播种晒种见《王祯农书》)
清代的棉花种植技术有了明显进步。当时为了追求粮食产量,棉花开始实行一年两熟轮作制。一般以水稻、小麦、粟、蚕豆、黄花苜蓿轮作。在南方也可趁着冬春种植一季绿肥,算是一年三熟。但从高产角度出发,还是以一年一熟为宜。徐光启认为“如果万不得已要种两熟,也只好中大麦或稞麦,并用上粪来肥田,绝不可以种小麦”。至于棉花播种期,在江南一般从谷雨开始,最迟不超过小满,收获期可以迟到霜降甚至立冬(《农政全书》。对于棉田的选择,以白沙土为上,两和土次之。也就是以粉沙粘壤土为好。(《群芳谱》、《三农纪》)作畦一般仍是狭畦,但也出现了宽畦。(《农政全书》)关于用肥,粪、豆饼、麻饼、菜饼、生你、绿肥均可,与其他作物并无大的区别。但若采用棉麦两熟制,则应追肥。(同上书)在种籽处理方面,出现了“滚水浸种”。(《齐民四术》)这时候的农书普遍认为以青黑色种子下种为佳。从17世纪开始,棉花密植技术逐渐推行。同时,还提出了培土应与中耕除草结合进行。(《群芳谱》)对摘心也有了更科学的认识。摘心目的在于使旁枝充分生长,因而若土地贫瘠,则只打顶心,不打侧心。(清丁宜曾《农圃便览》)在干旱时节,应当浇灌棉田,但要预测短期天气变化后方可进行,否则若浇水后一两天内下雨,就会伤害棉花。(《农政全书》)至于病虫害防治,当时尚无科学的辨识和防治法,只知道用深耕和耙土来对抗地老虎(同上书)。
由于技术发展,棉花种植大增,全国几乎都有棉花种植,江苏、浙江、河北、河南、湖北、山东等均成为棉花外销区。有的地区如松江、太仓、南通等,据说棉田占耕地的十分之七八,粮田只占十分之二三了。全国棉花极大丰富。这样,古代一般人民穿着粗劣的麻衣,富贵之人才能穿高级的丝绸衣服的局面就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优质而廉价的棉布成为大众都能穿着的佳品。
副食、调味品所需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 在明清时期,人口压力日重,粮食生产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与之相较,其他作物的种植,除必不可少的衣用植物外,就只能是零星种植为主了。在这种情况下,大的专业农场局限于个别有利地区,商品化农业无法普及,经济作物交易中的资本主义萌芽,就全国范围来看,也就只能自始至终是些零星的弱苗而已。而人民的副食也就越来越单调。
茶树 中国人喝茶的习惯从唐代开始逐渐流行。茶的主要用处在于提神,对于夏天炎热,人容易困顿的中国来说相当适宜(但茶中含单宁酸,会使蛋白质不易消化,加重肠胃负担,造成便秘,因此便秘的人应远离茶叶。我国俗语“十男九痔”,是否与喝茶的习惯有关,不得而知)。而且从周边国家开始,逐渐扩散出口到世界各地。明代北疆的“茶马互市”对于军事和政治产生了重大影响,从18世纪中叶开始,向欧美的出口量迅速增加,从而成为三大创汇商品之一。
根据《明史》卷八十“茶法”,明代“商人中引则于应天、宜兴、杭州三批验所,征茶课则于应天之江东、瓜埠、自苏、常、镇、安徽广德及浙江、河南、广西、贵州皆征钞,云南则征银。其上供茶,天下贡额四千有奇,福建建宁最为上品”。从这里可以看出南方茶的种植相当广泛,出产数量很是可观。但质量最好的还是东南沿海各省。到清朝,发茶引的地区如下:
江苏:江宁、荆溪;
安徽:潜山、太湖、歙、休宁、黟、宣城、宁国、太平、贵池、青阳、铜陵、建德、芜湖、六安、霍山、广德、建平;
湖北:咸宁、嘉鱼、蒲圻、崇阳、通城、兴国、通山、建始;
湖南:善化、湘阴、浏阳、湘潭、益阳、攸、安化、邵阳、新化、武冈、巴陵、平江、临湘、武陵、桃源、龙阳、沅江;
四川分腹引和边引,前者适用于汉族地区,后者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有打箭炉南路边引、松潘厅西路边引等;
江西设茶引批验使。另外广东、广西、云南、贵州都有茶叶出产。
明朝开始,饮茶的方式逐渐由煎饮变成泡饮。而耕作技术变化不大,茶树主要种植在丘陵山地,不与水稻田争地,因此还可以维持较大的种植面积。然而茶园因此而零散不成大片,难以形成大规模的商业种植园。这也是茶树种植技术进步较慢的重要原因。尽管如此,随着时间流逝,还是有所发展的。尤其在18世纪中叶以后,外贸需求激增,刺激了茶树种植面积扩大,加之中外交流增多,栽培技术也就有更显著的进步。
十四世纪以后,茶叶经营者受梯田的启发,开始修建梯级茶园,其外观和梯田类似,只是规模要小一些,这一技术推广后一直保留到今天。有名的龙井茶和武夷茶都是从梯级茶园中种植出来的;播种时,采用了“穴播丛植”技术,也就是在土地上同一种穴中同时播种若干颗茶籽,发芽的时候幼苗可以互相遮荫、保温、保湿、防寒、防旱,好处颇多;随着泡饮法的普及,民间茶叶需求量大增,于是发明了与桑树压条法类似的茶树压条法,据说这种方法是从福建水吉地方最先开始采用的。14世纪到17世纪,逐渐传遍全福建,到17世纪以后传到台湾。具体操作方法和桑树的类似。这种无性繁殖法可以提高茶树的出产速度(据庄晚芳《茶作学》);从15、16世纪开始,对茶园遮荫树木有进一步的讲究,明后期罗廪的《茶解》说:“茶园不宜加以恶木,惟桂、梅、辛夷、玉兰、玫瑰、苍松翠竹与之间植,足以蔽覆霜雪、掩映秋阳。其下,可植芳兰秋菊及诸清芬之品;最忌与菜畦相通, 不免秽污渗漉,滓厥清真。”17世纪以后,随着土地的日益紧张,遮荫树木主要选择果树、油桐、杨梅、乌桕之类经济林木了;一些地方对40-50年以上树龄的老树,开始采取台刈,从茶丛根部往上1.5-2.5寸处截去上部所有枝条,促使其萌发新枝条,但没有轻修剪的纪载;在采摘时间上,16世纪开始认识到高处的茶叶宜晚摘,因为高山气温低,植物发育缓慢,不必拘泥于低山清明谷雨时节采摘的常例。
古代不可避免的有许多不科学的想当然的说法,如明清时期普遍认为,茶是清高饮品,不宜用粪肥。除上述罗廪的说法外,还有明人许次忬《茶疏》中也说:“(钱塘)北山勤于用粪,茎虽易苗,气韵反薄”。其实对这种说法很容易产生疑问:稻麦也是入口的必须保持清洁的食物,为何就可以大量用粪?另明清用地紧张,不仅茶园往往只能安排在山地上,而且还要间作杂粮,这就进一步的影响了茶的出产。
芝麻 芝麻被认为是张骞通西域以后引入的作物。别名很多,其中之一是脂麻,意为油多。后讹音为芝麻。它的主要作用是榨油,采用古代机械,芝麻的出油率比其他油料作物都要高(除下面要谈到的花生外)。在食用方面,明清期间,已基本不作为主食,而是作为一种调味品存在于副食之中。此外还可以作为水稻、苎麻等的追肥使用;(明冯应京《月令广义》)也可作燃料、饲料、化妆品等用途。宋应星称之为“胡麻”,对它评价颇高。说“今胡麻味美而功高,即以冠百谷不为过”。(《天工开物》乃粒·麻)还说“胡麻数龠充肠,移时不馁。粔饵、饴饧,得粘其粒,味高而品贵。其为油也,发得之而泽,腹得之而膏,腥膻得之而芳,毒厉得之而解。农家能广种,厚实可性言哉!”未免有些言过其实。
明清时期,因为芝麻对杂草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所以常作为新垦地的先锋作物。清《致富奇书广集》说只要首垦用它,以后“任种诸谷,可保数年成熟”。即使江南地区辟地种杉苗,也应该“先将山锄挖种,种过脂麻一年”。不过芝麻不宜连种,连种则必然收成不好。在北方,常与小麦轮作,在南方则与早稻轮作。据宋应星的说法,每石芝麻籽可收40斤的芝麻油,但一明石芝麻重多少千克?没有资料,无法说明。
关于芝麻,其余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大豆 豆类是高蛋白的植物,在古代为各国“穷人的肉食”(但需要注意,其实豆类并不能取代肉类,古代救荒学有“大豆五斤抵谷一斤”的说法,究其原因有二:一、豆类的植物性蛋白和动物性蛋白有很大区别;二、豆类所能提供的热量低)。在中国,主要利用大豆。大豆的古名为“菽”,在封建社会前期曾用作主食,但在明清时期,除救荒外,基本只作为副食使用。另可榨油、做饲料,大豆在明清轮作制和间作制中还是重要的肥田作物。当时出现了麦豆间作、棉豆间作和麻豆间作三种新的间作法。
在栽培技术方面,主要的进步有二:一、已经发现大豆无需用粪,只需撒灰即可;(《补农书》)二、发现了大豆褐斑粒:“崇祯十四年,宿迁有估客载黄豆一船约五百石。一夜尽生黑文,做人面形,耳目口鼻俱备。人或种之,所获亦然。时王俞之避地宿迁见之。”(张尔岐《蒿庵闲话》卷二)当时并无防治方法。直到最近才知道褐斑粒是由大豆花叶病毒引起的。其余耕作技术比前代也稍有提高。
花生 豆科落花生属作物,学名Arachis L.,一年生草本植物。该属有22个种,原产于南美洲安第斯山麓以东,亚马逊河流域南部和拉普拉塔河流域北部。栽培种为异源四倍体(2n=4x=40)。它是明清新引进的作物之一,最初因为新奇,常作为高级的副食供富贵之人享用,明王世懋《学圃杂疏》、清陈淏子《花镜》都把它归入芋类。而花生榨油的优越性发现得比较晚,大量种植是在19世纪以后了。
花生最初传入中国,据说是1530年左右。花生在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眼中都是美食,1510年,葡萄牙攻占马鲁古群岛,把花生带到那里种植。不久,中国商人发现了这种新作物,将其种子带回国内,黄省曾在《种芋法》中记载了这事。同世纪,已经传入浙江(根据徐渭诗作和《仙居县志》)、福建、广东(据《继通志》、《滇海虞衡志》),17-18世纪,传入安徽(叶梦珠《阅世编》)、江西、云南(《滇海虞衡志》)、19世纪进一步传播到山东(刘贵阳《说经残稿》)、山西(张之洞《陈明禁种罂粟情形折》、河南(韩国均编《永城土产表》)、河北(《寿富京师土产表略》),到1840年为止,中国的花生都是小粒种,大粒种19世纪末方才引进。
花生习惯于炎热干燥的气候,种子发芽应在15℃以上为宜。生长期气温下降到-1.5℃以下时植株地上部分即受冻害,所以花生和甘薯一样不能经霜。另外昼夜温差也不能太大。对雨水的需求很少,除苗期需保持湿润,花期也需要土壤水份较多,此外则无需浇水。尤其结实期间最忌水多,否则促发烂根烂果;花生属短日照作物,在温带长日照条件下结的果实外形虽大,内仁却不饱满;它根系发达,吸收力强,对土壤要求不严格,所以有“花生宜瘠土”之说,较适应于轻松干燥的砂土或壤土,在多水份的粘土和酸性土壤中则发育不良。
明清时期的花生种植无甚大成就,但也有若干技术指导意见问世。《三农纪》说它“宜沙土松浮土”;在清代,已经认识到花生适合连作,尤其在贫瘠地区收成尤为理想。如参与轮作,与诸谷物配合均宜,唯独与高粱不相适应,因为高粱的根系与花生类似,在同一土层中吸收养分,作为后作会发育不良;(郭云陛《救荒简易书》),花生播种月份以阴历二三月间为宜,至四月已经嫌迟;(清何刚德《抚郡农产考略》)其余栽培技术指导意见,均是模仿传统作物栽培的泛泛之谈。而且有若干错误意见。如明王象晋《群芳谱》中说花生宜拣选一壳三仁的作种。大概是取其子多之意,根据现代实验,实际上与二仁并无产量的差别,另有花生“扬花时。。。雨不宜多”的说法,(《抚郡农产考略》)实际上花生虽然喜旱,但在花期却偏偏需要一定的土壤含水量。
其余新引进食用作物,马铃薯引入太晚,向日葵无甚经济意义,均略去不述。
甘蔗 甘蔗除了咬嚼,主要用途是制糖。但糖蔗与食用甘蔗的品种并不相同。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用第六卷“甘嗜”中用了大部分篇幅来讲述甘蔗与制糖。当时的品种“似竹而大者为果蔗。截断生啖,取汁适口,不可以造糖。似荻而小者为糖蔗,口啖即棘伤唇舌,人不敢食,白霜、红砂皆从此出。”由于糖蔗具有经济价值,所以农书中主要介绍这一种。
明代的栽培技术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1.蔗田的选择,已经知道适于沙质壤土或冲积土,不宜用重粘土;2.用垄上开沟取代开穴种植;3.知道了去除无用的分蘖,以节省养分。
明时的制蔗糖机械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之后就没有大的进步了。那时制糖以畜力压榨机为中心,配合以其他工具,五道工序:压榨、澄清、熬煎、定沙、成型,均已齐备。
清代的甘蔗种植面积略有扩大,除传统的产糖区两广、福建、四川外,台湾成为新崛起的蔗糖基地,早在康熙年间就已号称“蔗田万顷”(郁永河《采硫日记》),浙江也有大量出产。在种植技术方面,仍不能连作,必须每年与其他作物轮作。主要的改进有:1.密植技术已经成熟,清中期以后大体上是“亩田种蔗五百余丛,每丛可发子蔗十一二株,一丛重二十余斤,轻六斤余,即亩田可得蔗万余斤。”(《抚郡农产考略》,这里的亩产似有夸大,现在的岭南蔗田,若非良种、机耕,则亩产尚不到5000公斤);2.开始以豆饼作为基肥;3.种植宿根蔗,一般寿命为两三年,三年之后必须挖去种新苗;4.重视锄草;5.采用人工方法,用草根束刷去叶底的甘蔗绵蚜。
在制糖机械方面,清代的主要进步是用石辘取代了明代压榨机上的木辘。石辘耐用且压榨效果更佳。
清代蔗糖出产量,没有1840年以前的数字,清末《潮州糖业调查概略》(《农学丛书》第六集)记载,亩出糖与收获时机有关,糖蔗均为春种冬收,若为丰年,在初冬收,则一亩蔗田可获糖七八百斤,若隆冬收,则为四五百斤,若晚冬收,则只有三百斤了。大体上在清中期岭南蔗田丰年收获数与此相接近。若论平均收成,当然会低些,全国蔗区的平均收获数字就更低了。
烟草 学名Nicotianaspp,茄科一年生草本植物,茎高1.2-1.6米,叶片较大,夏季开浅红色花朵。是新大陆物种中唯一祸国殃民之物。明清古籍中提到的烟草传入中国路线有三条:一为菲律宾至台湾、漳州、泉州。明姚旅《露书》记载:“吕宋国有草名淡芭菰,一名金丝烟,烟气从管内入喉,能令人醉,亦辟瘴气,可治头虱。”“淡芭菰”是对西班牙文“烟草”的音译,愿意为西印度群岛中的达巴戈岛。系以地名称呼植物;二为越南传入说。宣统年间的《高要县志》卷十一“实业”说“烟叶出自交趾”。但古代地方志作者一般是文人,往往不熟悉生产实践,也不熟悉科学技术,此说在农业传播史上找不到相应的证据,也没有实物或基因检测的证明,看来不过是人云亦云的讹说而已;三为朝鲜传入辽东说。据乾隆年间《盛京通志》“物产”和《皇朝通志》“昆虫草木”中说法,清太宗崇德年间,朝鲜烟草流入中国,上瘾的人很多,后金白银外流,清太宗认为应当自产以杜绝进口,于是鼓励了后金领土内的烟草种植,由于当时有“吸烟御寒”的说法,上瘾吸食者越来越多。此说跟西方人与日本的交往时间一致,也能从朝鲜的烟草种植史中得到证明。唯独时间稍晚(约17世纪20年代末开始),看来烟草传入中国有南北两条道路。
烟草的唯一用途就是制造可慢燃生烟的干叶,烟叶中含有尼古丁,可以提高人的肾上腺素分泌,提高应激能力,令人感到工作能力加强,且心情放松。但久吸成瘾,一旦不吸便产生戒断反应,即停止吸烟后数十分钟到数小时便开始想吸烟,并感到坐立不安、烦燥、心神不宁、手足无措,继而出现头痛、心慌、乏力、腹部不适、恶心、腹泻、精神萎靡、注意力难以集中、爱发脾气、困倦及睡眠障碍等等可单独或共同出现的症状。这种种症状使戒烟者对烟草的渴求更加强烈。这些症状一般在戒烟后的三四天内最为突出,尔后在1个月左右渐渐消失。但少数症状,如注意力难以集中、困倦等可持续很长时间。一旦复吸,这些症状就会消失。烟瘾会随着烟龄而逐渐增大。由于烟叶中含有包括尼古丁在内的多种有害物质,对呼吸系统和血液循环系统均有很大伤害。常见的与吸烟有关的致命性疾病是动脉粥样硬化(造成心肌梗死,脑卒中和周围血管病变);肺、胰、膀胱、子宫、喉、食管、还可能有乳腺和结肠的癌症;以及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等。因此吸烟对人有百害而无一益。
明清烟草用于防治害虫,还算是有些用处,但毕竟主要用于人的吸食,因此不能不引起有识之士的反对。明清医药、农业类书籍中多有揭露种烟、吸烟害处者。《齐民四术》、《安吴四种》的作者包世臣从破坏经济方面说明:“烟出于淡芭菰国。前明中叶,内地始有其种。数十年前,吃烟者十人而二三;今则山陬海澨,男女大小,莫不吃烟。牵算每人每日所费不下七、八文;拾口之家,终岁吃烟之费不下数十金。以致各处膏腴皆种烟叶,占生谷之土已为不少。且种烟必须厚粪,计一亩烟叶之粪,可以粪水田六亩,旱田四亩。又烟叶除耕锄之外,摘头、抓虫、采叶、晒簾、每烟一亩统计之,须人五十工而后成。其水田种稻,合计插种、拔秧、蒔禾、芸草、收割、晒打,每亩不过八九工;旱田种棉花、豆粟、膏梁,每亩亦不过十二三工。是烟叶一亩之人工,又可抵水田六亩、旱田四亩也。凡治田无论水、旱、加粪一遍,则溢谷二斗;加做一工,亦溢谷二斗。以种烟之耗粪与耗工乘除之,则其耗谷殆不可计算。不仅占生谷之土已也,且驱南亩殖民为做烟、打捆、包烟者,其数又复不少。至各处开烟袋店铺,烟袋头尾大抵销青黄铜钱为之。制钱十文重一两,而好铜每两则值制钱二十余文,故虽严法不能禁。沮坏钱法,此宗最大。且做工之人,莫不吃烟。耕芸未几,坐田畔,开火闲谈,计十人做工,只得八工之力,其耗工又复无算,减谷亦无算。所谓烟耗谷于暗者,其弊如此。”(《齐民四术》庚辰杂著二)
烟草传入之初,曾于崇祯十一年(1638)、十四年(1641)两度诏令禁种禁吸,但禁而不止。且边兵以“御寒”为借口要求合法化,经洪承畴上书解除禁令。到崇祯末年在辽东已经到了“三尺童子无不吸烟”的程度。之后虽然清朝皇帝均不吸烟,宫中禁烟,且朝廷上也有几次禁烟的议论,但终于不能制止。这样,禁烟的重任还是落到几百年后的我们现代人身上了。
烟草既然有害,其耕作加工方法,说来无益,就此略过。
总的来说,明清期间的作物品种比之前代更加增多,栽培技术水平也有所上升。特别是间接引进了美洲的若干作物,丰富了农业经济,也改善了人民生活。其产品质量和数量都只升不降。但就主要粮食作物而言,清代的亩产提高已近停滞。
农具的进步和变化
明清时期农具的发展变化的技术史大背景是牧业、林业和冶金业的衰退。牧业的萎缩造成人民人均食肉量的大幅下降,动物制品的日益减少和畜力利用的难以为继;林业的崩溃造成了木制品,尤其是大型和优质木材的短缺;冶金业的产品数量一直处于上升中,尤其在清代数额已十分巨大,但同样是在清朝,出现了质量的严重下降。这三项产业的衰退给农具的设计和制造带来了不利影响。
明代的农具,包括十类:1.牛马挽具,包括传统的马轭、牛枷、黄麻绳;2.整地用具,包括犁、耙、铁锹、铁钁、山锄、铁搭等;3.施肥用具,包括大粪扫箕、粪桶、粪勺、扁担等;4.镇压工具,碾、石磙等;5.播种用具,条播犁、耧车、粪种耧车、秧马等;6.中耕除草用具,锄、耙、铲、耘荡、耘爪、茅镰等;7.收获用具,禾镰、麦钐、柴斧、柴刀、箩筐、扁担、两齿叉等;8.粮食加工用具:拌桶、连枷(打麦用)、打落床、木砻、石碾、石臼、风扇车、簸箕;9.灌溉与排水用具,桔槔、辘轳、水车、风车等;10.运输用具,独轮车、牛车、四轮车等。
清代的农具,《授时通考》中记载甚详,与明朝几乎没有区别。惟引进了若干西方灌溉器械,但没有推广。另外播种农具中虽然有“耧播”、“耧种”之类用语,却不见耧车或耩的名称了。
有牛耕普及之后代表农具发展水平的最显著标志显然就是犁了。我国古代犁自唐后期的曲辕犁以后千余年间,没有大的进步。但农业从业者都希望有更有效率的犁。于是明清出现了“特用大犁”,又称特用深犁或坚重大犁。这种犁有利于深耕或开垦厚重粘土。它需要套用两到四头牛,有时在大犁犁过之地,还需要“一牛独犁以重之”。(见《马首农言》和《知本提纲》卷五《农则·耕稼》)采用这样的大犁可以实现“转耕”和“套耕”。关于转耕,郑世铎的注释是“转耕,返耕也。或地耕三次:初次浅,次耕深,三耕返而同于初耕。或地耕五次:初次浅,次耕渐深,三耕更深,四耕返而同于二耕,五耕返而同于初耕,故曰‘转耕’”。在封建社会后期,采用超强畜力犁田是一个趋势。多牛拉拽的特用大犁也表现出了这种趋势。不过当时的挽牛具仍是老式的木枷和麻绳,没有改进。可惜的是,由于牧业的萎缩,需要多头牲畜的大犁没有推广,在明清时期得到重视的倒反是那些不需要牲畜的人力农具。人力犁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类。当时的农学家对此有不少介绍和推荐。明天启年间的王征《新制诸器图说》推荐过贝松原创的“木牛”(一名“代耕”)。这种人力犁采用绳索牵引方法操作。绞关为两个“A”字型的木架,彼此相连。运用带手柄的辘轳,耕地两头放置两座绞关,绳索长度设定为田长度的两倍,在犁架的铁环上栓牢,犁为欧式轮犁。每座绞关一人操纵,操作方法如下:一人扶犁,田地一端的绞关操作员拉动辘轳手柄,则可运用杠杆原理较省力的将绳索拉到自己一边的辘轳上,带动犁架拉向自己一边,犁刀自然就可以犁田了。待犁到尽头,另一端的操作员开始拉动手柄,就可以返回去再犁一次。屈大均称它“一人一手之力,足抵两牛”,为“耕具之最善者”。其实这种犁适用于轻松的土地,而不能运用于粘重土地。而且需要整个机械还是较复杂,重量较大,在田地中挪动不尽方便,因此没有推广开来。据谈迁的《枣林杂俎》,类似的设计出现的还要早得多:成化二十一年,李衍总督陕西,为发展农业,减轻灾害的影响,也“作木牛,取牛耕之耒耜易制为五:曰坐犁、曰推犁、曰括犁、曰抗活、曰肩犁。可水耕,可山耕,可陆耕。或用二人,多则三人,多者自举,少者自合,一日可耕三四亩。”嘉靖二十三年(1544),郧阳知府欧阳必进也设计了人力犁。这些本土人力犁和欧式人力犁的区别在于没有轮。然而仍有连人力犁都用不起的,那么就要使用铁搭(又称铁扒)了。铁搭有四到六齿,齿锐利而微弯,安装木柄之后长约四尺(约1.3米),兼有翻土和平碎土块的作用。若农民之间实行互助,则每日可翻地数亩。若一人使用,则只能日耕一亩。(《农政全书》卷二十二,农器)
畜力播种机,也就是耧车,主要用于北方,明清古籍中都有介绍。在《天工开物》中较详细的说明了它的结构和用法:以木料构成框架,上方安装小斗,底为薄铁板,钻出仅容小麦粒经过的若干洞眼。木架下面还设有两面犁地的铁刀,这样,在播种时可以开沟,随着耧车的摇动,种子就自然的撒到土地里,如果需要多撒,就鞭笞牛,使其快走,自然摇动加剧,下种就多。播种之后需用驴拉动小石碾,压土埋麦。这种播种机在明代北方称为“耩”。与《齐民要术》中所记载的耧车的主要差别是犁刀由三面变成了两面。至于其具体形制,我没有搜集到资料。
收割农具方面,江南一带采用了锯齿刃镰刀,其刀身很短,刃部为钢制,据说使用时可以自利,一般不需要磨刀。加工用具方面,明初安徽屯溪有水轮三事的实践。今天中国历史博物馆中的复原品就是按此仿制的。明清时期还改进了掼桶和稻床。掼桶为方形木桶,桶底有两根长脚,可在稻田中拖动,四面可同时容四人掼稻。稻床有四足,前俯后仰,床面一般用竹片横贯,可容两人在稻场脱粒。
其余耕作农具,较前世已几乎没有进步可言。
明清灌溉排水用具的进步比耕作农具要显著得多。当时的灌溉工具有人力水车、畜力水车、水力水车、风力水车四类。均各有用。人力水车分手摇式和脚踏式两类,手摇水车一般车槽短小便于搬动,只需一二人就可操作,适应于小面积灌溉、脚踏式水车车槽较长,需二至四人同时劳动,用工与浇灌面积均超过手摇式。当时的经验认为水车与水平面的倾斜度为10度时提水效率最高;畜力水车见于《天工开物·乃粒》,一般用一牛拉动转盘,通过齿轮组的运动带动送水带源源不绝取水;水力水车需利用有较强水流的活水,这种水车现在仍有很多,无需多说。风力水车据宋应星说多见于扬州地区,若风向适合,则可通过齿轮组运动进行排水。但不能用于取水。而方以智的《物理小识》却记载“淮、扬、海三处,用风帆六幅,车水灌田”,风车既可排水,自然可以很容易的改装为灌溉设施。清末民初的周庆云《盐法通志》中较详细的描绘了风车的构造:“风车者,借风力来回转动以为用也,车凡高二丈余(约7米),直径二丈六尺许(约9米)。上安帆八叶,以受八风。中贯木轴,附设平行齿轮。帆动轴转,激动平齿轮,与水车之立齿轮相啮合,则水车能旋转,引水而上。”估计明清水车的构造与之类似。各种灌溉排水设施的效率,老式的桔槔、辘轳不足道,手摇式水车一人终日劳作,灌田二亩;脚踏式一人操作,灌田五亩;畜力水车10亩;水力水车据说可使百亩农田无忧。(均见《天工开物》乃粒)风力水车的效率不详。不过其使用条件较其他水车为苛刻。明清的一般水车,风力在3米/秒以上,方能驱动,7米/秒时最为适宜。15米/秒以上,便有遭破坏的危险。且需要较稳定的风向,因此使用受到限制。
明末中西交流增加,王征在《奇器图说》中介绍了欧洲许多复杂的农业机械。徐光启等将西式灌溉设施和用具引入中国。有龙尾车、玉衡、恒升三种。龙尾车就是当时的阿基米德螺旋提水机。据说其提水高度可以达到人力水车的五六倍。但必须固定位置,而且结构复杂;玉衡就是双筒抽水机、恒升就是单筒抽水机。均利用气压吸水。因为当时国内加工工艺不过关,难以保证气密性;另有塔式风车,这些引入的农用复杂设备和水利用具都因为结构复杂,工艺要求高而没有推广。
总的说来,明清农具与前代相比进步很少,在此阶段中国农具的发展基本已经停滞了。先进复杂的大型农具和农业设施(主要是引进产品),因为工艺无法满足需求而无法推广。由于牧业萎缩,畜力的使用也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清中叶以后,有牛者即被视为富人。维持传统小农一户一牛已属不易,更不用说提高畜力机械的利用水平了!
耕作制的进步和改变及有关争论
明清时期的耕作制进步和改变的目的都只有一个:增加粮食亩产量,以用有限的土地养活越来越多的人口。南北方基本的耕作制度在粮食作物一节中已经介绍。下面是比较少见的耕作制介绍。
南方产稻地区已经普遍采用麦稻或其他作物与稻的年内轮作制。那么,如果采用双季稻,是否更好?明清时期,南方是存在双季稻的,分间作两熟和连作两熟两种,前者如李彦章《江南催耕课稻篇》:“浙东温州、台州等府及江西袁州、临江等府,早稻既种,旋以晚稻参播其间,能先后两熟,其种法与福建同”。后者如《天工开物·乃粒》记载:“南方平原,田多一岁两栽两获者”,李彦章也说“又闻两湖之间早晚两收者,以三、四、五月为一熟,六、七、八月为一熟,必俟早稻刈后,始种晚稻。安徽桐城、庐江等县亦然,其种法与广东、广西同。”两种方法中,以后者为常见,并流传到现在。然而明清时期双季稻是否已经普遍了呢?回答是否。民国时期的《长江流域双季稻考察报告》,长江七省双季稻面积500万亩,占七省稻田总数2.1亿亩的2.38%,虽然其余省份数字不详,但长江流域是传统农业最发达,技术最先进的地区,应该说具有足够的代表性了。共初改进农业,提倡双季稻,1957年不过4670万亩,近年来全国总数为约600万公顷。占全国耕地(1.25亿公顷左右)的比例也只有5%弱。当然,占水稻播种总面积的比例是大大提高了,现在全国稻田面积约2700万公顷,双季稻占了22%。从上面数字可以看出双季稻是在共和国时期才急速推广的。明清期间,估计不会超过民国数字,也就是在2%以下。双季稻的栽培,不利之处首先在施肥。水稻是很耗费肥料的作物,水田连续耕作,难免缺肥减产;此外稻田长期泡水,土壤透气性恶化,含水量大,都会造成水稻发育不良;并且害虫也容易长期隐蔽孳生;单季晚稻初春种植,10-11月收获,基本符合水稻生长的自然规律。而双季稻生长时间短,需要培育适应于此的品种,当时尚未培育出来;双季稻耕作期长,早稻播种期和晚稻收获期都在冬天,突如其来的冷空气很容易导致水稻减产乃至绝收;早稻的生长期为春天,可能遭到春旱、晚稻的出苗期为夏天,很可能因一场大雨而全部毁灭;最后,双季稻自2月早稻插秧,到11月晚稻收获,加上田间管理需要大大加强,农民劳苦较之单季稻大为增加。在古代,这些缺点是很难克服的。因此双季稻并不能明显的增加总产量。根据民国《浙江省地方农事试验场成绩报告》,双季稻与单季晚稻的收获比例为120.01:100。共和国在80年代初的比例为140:100。在近现代农业技术引入之前,双季稻与单季晚稻相比,就更难有明显的产量优势了。《齐民要术》所说“稻无所缘,唯岁易为良”在明清时期依旧适用。清末民国虽然大量引入先进技术,然而乱世之中难以推广。直到共和国时期才随着农机工业、化肥工业、生物工程的出现和发展,使双季稻的优势得以发挥。尽管如此,因为适于一年一熟的水稻新品种的问世,单季水稻和双季稻的竞争可以说还远未结束。以浙江为例,其全省单季晚稻种植面积由20世纪90年代初的300万亩左右扩大到2001年的964.77万亩左右,单季晚稻在水稻种植面积中的比重由90年代初的15%左右上升到2001年的61.9%。而双季稻种植面积连年下降。上海等省市也普遍有类似情况。因此在一般农业史爱好者中较普遍存在的“粮食复种指数越高越好”的想法,可以说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其实明清期间就有农学家批评盲目提高复种指数的作法。比较典型的是徐光启、屈大均和翼诚。徐光启主要反对棉花与小麦轮作。他说:“凡田,来年拟种稻者,可种麦;拟种棉者,勿种也。谚曰:‘歇田当一熟’,言息地力,即古代田之义。若人稠地狭,万不得已,可种大麦或稞麦,仍以粪壅力补之,决不可种小麦。”屈大均对双季稻的品质评价较低:“(早稻米)得火气多,性热而功用不及”,“粒小,炊之少饭,不耐饱”。晚稻米虽然好,但亩产比早稻少三分之一。对比之下,单季晚稻亩产多的可达四石,芒长粒大,炊之多饭。(见《广东新语》卷十四)而翼诚则抨击了稻麦轮作。他说:“农贵及时,二月乘土膏发动而耕作,三月即可播种矣。若迟至五六月莳秧这,未免烈日狂雨之患。早稻至夏已发科,日烈正所以生养,雨大正所以资生。今夏之前后莳秧,将命根拔断,插尽再伤,以重伤之弱禾,值其酷暑,叶已焦黄,如遇狂雨,则内伤于冷,外伤于损,鲁莽灭裂已甚,而与其早成多获,不亦难乎?”“今农以四五月起工,其莳也必过夏至,竟有迟至六月者。其获也,必至十月,且有迟至十一月者,则严霜冷雾苦雨饕风之厉,岁所恒有,故有垂成而不得下咽者。”(均见《耕心农话》)但他主张种双季稻来取代稻麦连种,其实算不得很好的解决办法。因为那时双季稻比单季稻的总产量其实是没有明显优势的,而且稻麦轮作的毛病,双季稻几乎全都有,还新增了一些独有的缺陷。然而所谓的优缺点,都必须放在特定的环境中来考虑。明清时期,尤其是清代的人口压力,大到了压倒其他一切的地步。而土地只有此数,技术发展又慢如蜗牛,除了用尽一切努力来提高粮食产量以外,实在是再没有其他办法可想了(难道能杀掉两三亿人来恢复土地的宽裕吗?)。不管这些办法多么笨拙,效率多么低下,产生的效果多么微不足道,又会造成农民怎样的劳苦,跟维持人命相比,都是不重要的了。前面已经提到,稻麦连种的总收入实际上不比单季晚稻高多少,双季稻的收入提高也很有限,而根据包世臣的计算,加作一工和加粪一遍,水稻亩产都会增加二斗,这也就意味着每增加一石亩产,需要投入相当原先150%-160%的工作量(精耕细作体制下的劳动强度本已很大)。但就为了提高一点亩产,为了能够让多一个人活命,农民就必须付出这样的劳苦伤病!
在古籍研究中,双季稻容易和再生稻混淆。再生稻,就是收割后稻桩上存活有休眠芽,仍可萌发再生蘖,经培育可以抽穗,在一年之内第二次收割的水稻,如西晋左思的《吴都赋》中的“再熟之稻”。明清时期这种稻并无大的经济意义。
若水光热条件均适合,可种植三季稻。三熟有两种,一种是三季皆种水稻。如屈大均所说:“东粤自来多谷。。。一岁田三熟,冬种春熟、春种夏熟、秋种冬熟。”三季稻的总收入当然比单季晚稻高。不过受自然条件制约,能实施的地区很有限。现在主要是海南岛全省和广东、广西、云南三省区南部。估计明清时期的分布也类似。由于可实行地区狭窄,对全国农业总收入贡献不大。另有双季稻与其他作物轮作,仍是一年三熟之法。明万历年间《福州府志》说:“四月刈麦之后,仍种早晚两稻”,《江南催耕课稻编》说:“今俗以不种麦者为白地,种麦者为麦地,每于四月刈麦之后,仍种早晚两稻,故岁有三熟。”双季稻既已失农时,加种小麦自然更加减产。这是个别地区的做法,无全国意义。
北方地区的常见耕作制度为麦粟轮作。同时,各种作物配合,在提高亩产的同时能够较容易的保持地力的多年轮作制也有多种方案。如棉-麦-秋粮二年三熟制、冬小麦-春小麦-粟(或绿肥、玉米)二年三熟轮作制、麦-豆-粟二年三熟制,可以明确的轮回年份最多者为四年,是山西的豌豆-小麦-粟(或高粱)-黑豆(或玉米)四年四熟轮作制。(见《山西农家俚语浅解》)另有四年五熟制,不知具体做法如何。这些多种作物的轮作,能够在保持年年出产的同时,保持土地地力不至于下降很快。是很高明的耕作法。
间作制方面,明清时期得到很大发展的是大豆与其他作物的间作。由于大豆本身能肥田,所以与麦、麻、桑间作几乎无所不宜。只有与棉花间作,容易伤棉,直到18世纪中叶,开始以加大棉花与大豆间距的方法,来实行间作。另粮菜间作,可以增添小的收益,也得到了推广。
在连作强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土壤耕作必须跟上才能提供好的出产。明清时期耕作的主要变化是进一步强调深耕。犁地深度北方可以达到一尺多(约33厘米以上),南方水田也可以达到八寸(约26厘米)。同时,还要采取多次耕作。《知本提纲·农则》提出了“浅-深-浅”的犁地原则:“初耕宜浅,破皮掩草;次耕渐深,见泥除根;转耕勿动生土,濒耖毋留纤草”。郑世铎注曰:““转耕,返耕也。或地耕三次:初次浅,次耕深,三耕返而同于初耕。或地耕五次:初次浅,次耕渐深,三耕更深,四耕返而同于二耕,五耕返而同于初耕,故曰‘转耕’。若不知此法,愈耕愈深,将生土翻于地面,凡诸种种植皆不鬯(非此字)茂矣。”用现代语言说:初耕浅,目的在于除草断根;再耕深,在于翻松土壤,创造一个较深厚的疏松土层;三耕浅,目的在于收墒,有利于蓄水保墒。其余中耕技术,基本上是前代作法的进一步精密化。如中耕,北方需要进行除草、间苗、再除草、培根四道工序。若有余力,还应当再锄,次数越多越好。南方则有“三挝、三荡、三掘”共九道工序。(《知本提纲》卷五《农则·耕稼》)
以上为全国普遍的耕作法,在人口的高压下,还产生了若干特殊耕作法,其中一些是确有价值的,但因种种原因没有推广,有的有些价值,但被推广者夸大了,有的则几乎是纯粹的妄想。这些耕作法包括:
砂田 流行于甘肃一带,多用于无灌溉条件的地方。近代《甘肃通志》、《宁夏纪要》、《新兰州》等地方志均有介绍。而不见明清古籍的资料,看来其出现时间较晚,但一直流传到今天。关于砂田的起源有两个传说:一曰某年大旱,作物难活。田鼠窃取仓储的麦子于洞穴中,往来带动砂石,覆盖了麦籽,次年一看,已经长成,结实累累。人们经效法改良,遂发明砂田技术;二曰在大旱之年,有一老农见一大青石下,上年偶然洒落的麦粒已经弯弯曲曲的长出麦苗来了。他把石头翻开一看,下面还很湿润,于是悟到了砂石保墒的道理。(见《中国农史》1982年第一期李凤歧、张波《陇中砂田之探讨》)
砂田的做法是:先用耠子浅耕泥土,施肥、浇水,然后用准备好的砂石,先铺一层细砂,再铺一层小碎石块。然后便可播种了。这一技术使用于西北少雨且无条件灌溉的地区,好处很多。砂石覆盖下的土壤昼夜温差小,在寒冷的春季可以保护幼苗免遭冻害;砂石使水分蒸发大大减少,雨水容易渗入,流失率大降;水分蒸发既少,盐分也就难以上升,有助于缓解土地盐碱化;最后砂田中杂草少,几乎无须中耕。然而砂田也不是没有缺点的。砂石品质必须适合,且均匀覆盖得当。需要一定的技术和好的砂石来源(以卵石为宜);在耕作时必须很小心,避免搅乱砂石层,破坏其保护下面土壤的功效。尽管如此,因为每年的耕作不可避免的会导致砂石混杂,所以它的出产能力会随着时间流逝而下降。根据现代实验,就旱作砂田而论,头20年为新砂田,收成较好;20~40年为中砂田,收成一般(相对同地区对照田而言);40~60年以上为老砂田,收成很坏。因此必须起出砂石,但这相当耗工耗时,以至于有些得不偿失,然而若不起出砂石,则一块田地将就此荒废。如何改良,现在还在研究。共和国以来砂田种经济作物,颇有收益。另在有灌溉条件的地方,有水砂田一种,全寿命仅五六年,得不偿失。
亲田法 为耿荫楼所创造。他针对当时北方农业的粗放和人均占有田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将一户农民的田地分成若干区,每年对一区进行精耕细作,加力施肥,这样几年下来,就可以将全部土地精耕一遍,这样可以实现比原先高些的粮食总产。其操作方法简单,技术要点都是传统农民熟悉的,便于掌握。在明清特定历史条件下,对于人地比例适当的的地区--人口密度没有高到农民只能进行精耕细作,又没有低到地广人稀,使任何精耕都无法进行--确实大有好处。然而随着清中叶人口的爆炸,使北方土地也必须户户精耕细作,用尽地利。即使偶尔有地广人稀的新垦地,也多采用新式的农具和耕作法,亲田法就基本失去了其意义。
一岁数收 杨屾在其著作《修齐直指》中提出。其法为,冬天准备好不种麦子的空地一亩,上油渣二百斤,再施肥五车(一亩地施肥五车,似应为单轮人力车)。到了二月(阴历),开始种大兰,在行间留下一定空隙,到苗长四、五寸(约13-16厘米)时,栽种小兰(春兰)于大兰间隙中,之后取去大兰,再上油渣一百五六十斤,待小兰苗高一尺余(约35厘米)的时候,在大兰留下的间隙中播下粟种,到了割去小兰的时候,粟苗已有四、五寸高,这时它还很虚弱黄瘦,但得到充足阳光和浇灌之后,就可以迅速生长。秋收之后,因为肥力充足,不用施肥,直接可种冬小麦,次年冬小麦收获之后,再种小兰,小兰收获后,再种粟,粟收割完毕之后就不再种植,只是犁地一遍,等待第三年春天播种大兰。只要施肥足额,地力就可以长久的保持下去。此法适用于北方。
二年收十三料 也出自杨屾《修齐直指》。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史上除区田法外最“疯狂”的耕作制了。做法是:一亩地,纵横犁过九次,每犁一次,上粪一车,九犁之后,上粪九车,同时上油渣三千斤。立秋后种笨蒜(秦川大蒜,也称关中白皮蒜,粗壮而极辣),每隔三寸(约10厘米)下一种,留下行间距。苗出之后,不时锄土,天旱就需要浇灌,灌后须立即锄土。到了秋社前后(此处《修齐直指》原文为“天社”,联系上下文,应为秋社),在犁沟中种植菠菜,年底(阴历,下同)即可收获。到立春时,种白萝卜于沟中,四月间就长成收获了。再用皮渣煮熟,与水、人粪搅拌后施肥一遍,每一根蒜苗须浇一铁勺,到五月就可以收获了。收获完毕,立即可以用空下来的土地栽小兰,小兰长到一尺余的时候,在沟中种粟,九月粟收之后立即利用空地种小麦。次年麦收之后,再种大蒜,如此周而复始,二年可收十三次。这种方法也适用于北方。
可以说杨屾的两种方法,适用性极窄。拥有较充足土地的农民,专心经营粮食作物,无暇把如此大的精力和资金投入到如此小的田地上,专业经济作物经营户,要求作物的优质高产,也不会如此密集的种植。因此适应于此两种方法的只剩下土地狭小的贫农了。而贫农虽有人力,但牲畜缺乏,大量用粪,粪从何来?每亩田一年用数百乃至三千斤油渣,而两种耕作法均不提供豆类产品,因此必须用钱购买,贫农哪里有这许多钱呢?有钱又去哪里购买呢?就算购得,如此惊人的人力物力投入到如此狭小的田地中,作物彼此干扰,收入均不多,其中大兰、小兰、大蒜之类,均为经济作物,菠菜、萝卜,也不是主食,只宜出售,市场风云变幻,很难恒定盈利。所得所失相较,很难说是有好的效费比。因此,除非确是人多地少,也有充足廉价的粪肥来源,而豆油渣又容易购得,否则这两法实在不宜推广--而且事实上也没有推广。但是在人多地少的国情下,利用小块田地密集种植副食和经济作物,获得少量金钱,满足自家副食和部分主食需要,也不失其积极意义。共和国期间曾对两法做过实验,吸收了其合理成分:密集种植,积极施肥,加强田间管理;摒弃了疯狂的肥料投入,并加以合理的作物配合。现在一些耕作法上仍可以看到这两种耕作法的影子。
区田法 区田法在汉晋南北朝时期曾做过多次实验,宋以后方法有所改变,其合理成分被农民吸收进入传统农业中。明清时期,仍不时有人实验区田法。此法的合理部分用于无牛少地的北方贫农耕作旱田,具有积极意义。然而古代农学家多指望靠它获得巨大的亩产,这就成了可笑可叹的伪实验了。明清期间的区田实验一般作法可以化名“余金”所著《熙朝新语》为例。
设定一块田地,宽十五步,一步五尺,合七十五尺(24米),划分为每行宽一尺五寸(约48厘米)的五十行。长十六步,合八十尺(25.6米),划分为宽一尺五寸的五十三行。这样整块田地就被划分为二千六百五十“区”,空一行,种一行,隔一区,种一区。留空的目的是便于人的浇灌,而且可以通风,并利用空闲区的泥土给作物培根。除隔空区外,耕种六百六十二区。区深一尺(32厘米),每区用熟粪二升施肥(清一升合1035.5毫升,生粪据说峻热害苗),与区土搅匀。然后布粟种覆土,用手压实。苗出后,每隔一寸保留一株,每行十株,这样每区就有一百株。用特制的直径一寸的长柄小锄锄土,据说锄多则糠薄(糠,小米的外壳),若锄至八遍,则一斗谷可得八升米。如果雨量充足,除锄土外无需其他劳作,若天旱,则到收获为止需浇灌五六次。结实时必须锄隔空区的土来给作物培根,好使它不致被风吹折。区田无需牛力,只用锹、鑺(非此字)、扁担、粪桶等几样简单农具就可完成。春天可以种植大麦、豌豆,夏天可以种植粟、黑豆、高粱、黍等。种植需符合作物的自然生长规律,一年一熟即可。一亩出产可以满足五个人的口粮。
五人口粮,至低限度为900公斤成品粮,如果是粟,即使按粗米60%的出米率,也需要1500公斤原粮的亩产。而现在粟的最高亩产量不过六百公斤出头。若按小麦85%的最高出粉率,900公斤成品粮也需要1060公斤。而现在小麦的最高亩产不过700余公斤。两相对比,这一亩产数字显然难以令人相信。然而明清期间比这更惊人的数字还有不少。刘驰先生的《区田法在农业实践中的应用--兼论其在中国农业史上应有的地位》提供了列表,现将明代至1840年之前的记录抄录如下:
姓名 时间 身份 地点 面积 收获 折合亩产 出处
耿荫楼 明末 进士、知县 河北 少浮常数 耿荫楼《国脉民天》
耿荫楼之叔 明末 河北 一分 一石五斗 十五石 同上
陈言夏 清初 江苏 七区 叶茂而收不如常禾 陆世仪《思辩录辑要》
陆世仪 清初 家居者 江苏 倍收 同上
朱龙耀 清康熙 太原府同知 山西 数区 每区四五升 三十石 孙宅揆《教稼书》
王心敬 康熙 家居讲学 陕西 五六石 王心敬《丰川续集》
李维钧 雍正 直隶巡抚 河北 二亩 十六石 田道人《多稼集》
邓钟岳 雍正 状元 山东 一亩 多常田二十斛 同上
张某 乾隆 兰州 一亩 三十六石 帅念祖《区田编》
方某 乾隆 江苏 一亩 三十八石 同上
齐倬 乾隆 杨屾弟子 陕西 八石 杨屾撰齐倬注《修齐直指》
詹文焕 乾隆 仓场监督 官舍隙地 比常田四五倍 盛百二《增订教稼书》
邓汝功(自称)乾隆 山东 约八九十石 同上
叶味三 道光 石涿堂门人 江苏 八分 八石 十石 田道人《多稼集》
这些数字除极少数外,大多超过同期水稻亩产的5倍以上乃至30倍。合一市亩产1000公斤以上到6000公斤。当时甚至还有“每亩可收百石”的说法。因区田法只适用于旱田作物,这些数字无需多说,其荒诞自明。共和国建立后,急切的寻找可以有效满足过多人口所需口粮的办法。区田法既然为传说中可以实现超高亩产的数字,自然获得了多次试验机会。结果表明,用粟若在理想条件下,确实可以达到平均亩产的4倍。共初粟亩产约一百数十市斤,而1952年河南南阳试种区田一亩,亩产636市斤。然而之后再未达到这个数字,1955年到1957年间的实验数字,亩产多为二三百斤,最多536斤。然而其所需劳动量超过普通耕作法的四倍。所以区田法在一般情况下,成本比收益还要大。因此大跃进后,再无对古代区田法的高产试验。虽然有现代的区田法问世,但这些耕作法和古代区田法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这些现代区田法也无一能够达到乃至接近古代区田试验所宣称的数字。比如垄作区田法,主要用于黄土高原地区的防暴雨,实验效果优良,然而主要农作物增产,“不过”17%左右。现在我共农业技术高明,农民奋力耕作,卓越的科学成果和技术发明改进不断地涌现出来,农药、化肥、农机大量使用,粮食平均亩产居世界第二。然而谁曾听说过粟与小麦能亩产一吨的?若有,则我国8亿农民奋力耕作,只需14亿亩旱田(根据共初试验,区田法每3.5亩需要一个劳动力,3亿劳动力即可绰绰有余的耕田9亿亩,加上农药农机化肥的功用,14亿亩不是难事),即可让全国人民人均吨粮有余,何乐而不为乎!?
50年代以来因为种种原因,对区田法多持赞美态度。如果说是利用其合理内核来改善传统农业,当然是件好事。解放以来的农学专家和农民一直有从事着这项工作的,而且也取得了很多成果。可是论者往往赞美而不加批判。这就会导致一种危险:若地方上有昏聩官吏想求政绩,驱使辖境内农民推广区田,再加上糊涂或“聪明”的学者来“考证”一番,恐怕会出乱子。当初大跃进盲目以古法,而且是极端化的古法来耕田炼钢,酿成大祸。我国人均农田少,人民人均粮食有限,农业回旋余地很小,农民的希望全都系在作物上,一旦有失,哪里是能随便糊弄过去的!这可不是坐在电脑前面可以轻松谈论的话题啊。
总的来说,明清耕作技术比之前代有所进步,直接的结果就是作物单位面积年产量有所提高。但幅度并不大。尤其在清代,除个别领域外,这种发展基本上已经停止了。
农业劳动生产率
农业劳动生产率,简单通俗的说就是一个农业劳动力一年可以产出多少产品。因为古代国家的经济统计能力远比现代国家要差,因此对它们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就受到国家田地总数字和平均亩产两项数字的影响。而这两项,在很大程度上是要靠古籍来确定的。我们知道,古籍,即使是专业书籍,也是根本不具备现代学术书籍的素质的。所以很大程度上对古代的劳动生产率的计算只能是估计,甚至很多时候只能是猜测。幸运的是明清接近现代,文字资料很多。加上直到1970年代,中国的传统农业基本上和明清差别不大,可以通过现代的实践和复原试验来较有把握的估算出那时的合理数字--尽管不可能做到很精确。
明初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统计的全国田亩总数是八百四十九万六千顷,万历六年为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刨去湖广土田浮计约一百九十六万顷,实数为五百零四万七千一百一十一万顷。(以上见《明太祖实录》和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七《田土》)明初土地数字,一说为全国可垦之田数,并非时机已经开垦的田数。实际数字约在400万顷左右,而封建社会后期土地兼并严重,大户往往瞒田,所以有两百年在册田土不增反降的情况。其实在没有大战乱大灾害的情况下,人口保持自然增长,垦田数字应该是只升不降的。所以万历朝的数字,应该说有些疑问。《明神宗实录》记载万历三十年全国共有官民田土一千一百六十一万八千九百四十八顷余,二十四年上涨六百万顷,令人难以置信(即使万历六年按七百万顷计算,四百万顷的增幅也实在令人吃惊)。与清朝后期的估计数字相比,又大得有点可疑。手头没有《明实录》,无法深入研究,只能存疑。而人口在册数常年保持在六千余万左右,史学家普遍认为不真实。至于具体数字,有不同的估计,何炳棣先生的估计是万历中为一亿五千万人,葛剑雄在《中国人口史》第四卷中更是提出了两亿人的数字。按清代的人口增加,后一个数字应可信些。若明后期为1.5亿人口,清初则为亿余,从1660年基本稳定到乾隆后期,增长3倍以上;若为2亿,清初则为1.5亿左右(葛剑雄估算数字),140年间增加2倍多;明清农业技术发展变化不大,清朝虽然领土扩张三倍,但新征服土地要么是牧区,要么是几乎无人的荒地,耕地的自然增加十分有限。因此明人口从15世纪初到17世纪初200多年的时间里增加3倍余,较为合理。若200年间增加两倍半,清代就必然在140年间增长3倍,当时条件下如此突然的人口增长率改变,并不十分可信。根据这些数字推算,在明初人均耕地约为13市亩,并不算匮乏(但如果是400万顷左右,则只有6亩余);而到万历六年,人口约1.3亿,则人均耕地为3.6亩;到万历三十年,若有2亿人口,而且《明实录》的数字可信的话,则为约5.34亩,若为1.5亿人口则有7.12亩。按吴慧先生粮田占耕地总亩数的约90%计算,则明初人均粮田面积11.7市亩;万里六年为3.24亩;明万历三十年,若有2亿人口,则为约4.8亩,若有1.5亿人口则为6.4亩。关于古代粮食亩产,吴慧先生的研究最为仔细,若以他的全国年亩产平均为346市斤,设明初与明末生产技术差别不大,则人均粮食占有量为2000公斤左右,按56%的原粮出品率,则人均成品粮为1100公斤左右(数字过于巨大,似乎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明初垦田数字不大可靠);万历六年为560.52公斤,人均成品粮为313.6公斤;万历三十年,若人口为2亿,则人均原粮830公斤,成品粮464.8公斤;若人口为1.5亿,则人均原粮1107.2公斤,成品粮619.92公斤。
从这些数字看,明万历三十年的垦田数字颇为可疑。无论464公斤还是620公斤,都是相当宽裕的数字,尤其是后者,已经大到足以导致肉食的显著增加。西欧在中世纪人均食肉很少,而到了14世纪以后,随着农业技术的提高,食肉显著的增加了。然而我们在万历后期的文字中,看不到食肉增加的描述,也看不到动物制品增加的证据,尤其皮革一项,历来是大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产品,不增加是很奇怪的。相反的,反应民生恶劣,贫民难以吃饭的文字却有不少。而且,不久之后发生了农民大起义,如果有如此宽裕的人均粮食,很难想象会出现如此大的动荡(尽管北方亩产不及南方,但人均耕地较多,按前面的计算,北方平均亩产在南方的1/2左右,加上地多的因素,即使大灾也很难窘困至此)。郭松义先生《明清时期的粮食生产与农民的生活水平》一文中估算万历中期全国耕地为725464千市亩,这个推算大致是可信的。另外,北方若占有土地较多,则耕作异常粗放,当时的材料中有说北方个别地区亩收二三斗,乃至不满斗的,有说北方亩产不及南方十分之一的,如果北方田地比重大些的话,会严重的拉下全国平均亩产。但北方粗放耕作的比例难以查明,所以只能按前面的估计计算。若取郭松义先生的田亩数字和葛剑雄先生的人口数字作为一个较可靠的估算基础,则到明末大乱前夕,全国人均耕地约3.6亩。若取吴慧先生的粮田比例和亩产平均数字,则人均粮田3.24亩,人均原粮1121市斤,合成品粮627.78市斤(约313.9公斤)。这个数字与吴慧先生的估算恰好几乎一致。
然后计算农业劳动力,清中叶的城市人口约为10%,若明清城乡人口比例变化不大,以明后期人口计算,则1.5亿人有1.35亿农业人口,2亿人有1.8亿农业人口。但农业人口中也有脱产或基本脱产的地主,如果按照民共时期调查所得一般为5%的比例计算,则1.35亿农业人口中1.28亿人参加劳动;1.8亿人中1.71亿人参加劳动。古代一般家庭为5口,一般的家庭模式为一名老人,夫妻二人加上子女二人。其中壮劳力,一般是一名老人加一名成年男子,或者一名中年男子加一名成年儿子。虽然有成年男子很多的家庭,但也会有成年男子仅有一名的家庭,因此每家还是以两个劳动力为常。因此1.28亿农民中有0.512亿劳力,1.71亿农民中有0.684亿劳力。郭松义先生指出,经济作物所需劳动力一般会比粮田多,我同意这个看法。但应当指出,古代成年女子也承担很多劳动,尤其小的副业,几乎都是妇女完成,所谓“男耕女织”是也。在明清材料中,也有女子承担田间劳动的记录,如“夫妻二人耕田”之类。而且未成年子女,在农村也是要承担力所能及的劳动的,这点在现代也差不多。因此除成年男子外妇女、未成年人也是不可小视的巨大劳动力,由于其数量庞大,无论投入副业还是粮田,都会抵消了经济作物所需壮劳力。明清期间很少有大规模的专业农场,绝大多数仍是小的经济作物种植场直至家庭副业。壮劳力投入经济作物种植,若设定为和妇女未成年人投入种粮和副业的情况相互抵消,应该不是不妥当的估计。最后,古代有相当可观的残疾人口,但其比例无法推测。若按现时比例约2%计算,可能较接近。虽然古代并无完善的残疾人保护制度,父母往往不会养活严重残疾的子女,但古代医疗卫生事业不如现代,先天残疾和后天残疾很多,因此设定为两相抵消。
那么现在可以计算农业劳动生产率了。1×0.9×0.85×0.4×0.98≈30%,以人均原粮除以此数,即得每名粮农产原粮3737市斤。按平均亩产折回,则每名粮农平均耕田10.8市亩。每户约耕作21.6市亩。与明清期间农学家一般认为的南方每户应种田10亩,至多二三十亩相接近。若以北方平均亩产计算,则为每人耕作12.46亩,每户24.92市亩,与尹会一建议的北方耕地,户均不应超过三十亩想接近。明清,尤其是明代北方有不少粗放种植者,种多而收入极少,南方则有自然条件优越,农民勤奋,种田虽少但亩产极高者。自然都会远远偏离平均数字。
以上为我的估算,关于明代农业劳动生产率,各家估计往往差别很大,有低至2000市斤/人者,有高至人均6510市斤者,均可作为参考。研究古史是很难得出完全可靠的精确数字的。
清代的数字更多,相比明朝也更加可靠。清前期的在册人口也长期维持在6000万左右,并不可信。到滋生人口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以后,人口统计基本正常。从乾隆初到道光中的数字如下:
乾隆十八年:183678259;
三十一年:208095795;
四十九年:286321307;
嘉庆十七年:361691231;
道光二年:372457539;
十三年:398942036;(以上见《清史论丛》1979年第1辑,孙毓裳、张寄谦《清代的垦田与丁口的记录》嘉庆十七年数字用《癸已类稿》数)
这里的人口数字仍有问题,1753年到1812年不过59年间,人口暴涨一倍,在古代条件下并不合理。自乾隆后期以后,增长率则基本合乎常理了。
田亩数字:
顺治十八年:5493576顷;
康熙二十四年:6078430顷;
雍正二年:6837914顷;
乾隆三十一年:7414495顷;
嘉庆十七年:7915251顷;(见王庆云《熙朝纪政》卷三:《历朝田额粮赋总目》)
以上田亩数,因为大户瞒田,也有很大误差。根据吴慧先生转引外国学者的记录,1840年到1900年的中国耕地总数从9100万公顷增加到9500万公顷,吴慧先生认为过高,理由是民国时期和共初的全国耕地亩数也不过14亿亩余,然而明清民共四朝的瞒田都比较严重。共和国最高时竟有43%的差额。因此近代约14亿亩的数字我认为还是可信的。也与明朝以来的人口和田地增长基本适应。若田亩的增长实际与人口增长基本同步,则乾隆后期以前,劳动生产率与明末差不多。因此只需举嘉庆十七年的数字就足以说明了。
若嘉庆年间的耕地数字按近代数字倒推,估计为13亿亩,则人均耕地3.61亩,取吴慧先生粮田占85%的比例,则人均粮田3亩,人均原粮1101市斤,成品粮按55.7%计算,人均成品粮613.26斤,合306.63公斤。然而这与近代农民生活的凄惨景象,似乎不大吻合。因此各家基本上取较低的数字。对此我的意见是清末民国毕竟是乱世,与太平时期,似乎不能直接的划等号。如果清中叶人民也处于半饥半饱的状态,那就很难想象各种经济作物的种植规模实际上正在扩大。以1101÷30%,得出数字:每名粮农产原粮3670市斤。以平均亩产倒推,一户粮农平均种粮田20市亩左右。这些数字比各家的估算都高。看来问题的焦点在清代田亩的实际数字方面,若按章有义先生的1.44系数,嘉庆年间的耕地为约10.5亿亩,则人均粮食和劳动生产率就要大大下降了。
从上面的估算可以看出古代经济的精确数字很难获得。因此这里所列出的数字并非最终结论。明清期间准确的农业劳动生产率,还需要史学界的继续研究,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不过基本上明清劳动生产率比之前代没有进步,到清中叶,开始逐步下降,这是多数学者的看法。这种下降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得到扭转。
林业与牧业
明清时期的林业和牧业都处在持续的萎缩之中,这点基本没有争议。究其原因,无非是在中国传统精耕细作模式下,人口压力增大之后,作物种植,尤其是粮田占地太多,林业和牧业不得不被排挤。明代中原江南几乎所有可耕之地都已被开垦,牧场几乎绝迹,森林也难觅踪影。在清中叶以后,更是无处不耕,无处不垦。连悬崖边上的尺寸之地,农牧分界线以北本不适合农耕的少雨地区,也种满了庄稼,在这种情况下,林业和牧业基本崩溃了。皇宫中的大柱,都只能采取诸木拼接,而不能采用单独的大木,居住所用的木材已经难找,大船的消失,也和林业的萎缩有关。在农区不仅汉代到处养马的情况已成遥远的传说,就连本是农家必备的牛,都成了富家专利。在这种情况下《天工开物》已不提及果树、牧业,《授时通考》对林业、牧业有关内容也比王祯《农书》有了明显压缩。
然而这一时期在果树种植技术和家畜家禽的养殖技术方面,仍然有些进步。最突出的是果树选种育种取得的成就。明清出现了无患子等新物种,原有的果树,新品种也不少,山东莱阳庄梨、秋白梨、上海水蜜桃,是在明朝培育出来的,山东肥城桃则是在清嘉庆年间选育成功的。明末徐火勃(同一字)的《荔枝谱》记载福州一带荔枝品种就达43个,而同一地区在北宋年间的荔枝品种为32个。此外果树的嫁接技术稍有进展。对于在房前屋后等隙地种植一些经济林木,也有农学家推荐。
牧业方面,牛、马的培育乏善可言。尤其在农区民间养马基本消失,牧区的管理又千年如一日,几乎没有进步,尤其血统论的缺乏,一向构成蒙古马发展的致命病根。但明中期开始与蒙古广开互市,到明末引进马匹高达三百万匹,这就有效的缓解了中原的马匹不足,到明末,李自成、张献忠农民起义军都可以有数万骑兵。明朝并未出现宋朝那样的马荒,与蒙古的互市功不可没。清代的马政同样衰弱。伊犁马厂定额二万八千匹、察哈尔的两翼牧厂定额四万匹,已经是全国最多。到嘉庆以后越来越糟,马越来越少而质量越来越差,以致于光绪年间有人发出了“地气其尽乎!”的悲叹”(《清史稿·兵志》)。牛因为具有耕作作用,所以还有很大数量。明清时期出现了秦川牛,它的祖先是牛秦(同一字)牛,特点为心肺健康,强壮,而且不易受惊,这点对于耕作用牛来说很重要;另有南阳牛一种,特点是体型高大,速度快。秦川牛毛色以红、粟居多,南阳牛多浅黄,它们都属于黄牛类。
猪为我国古代主要的肉用动物。明清期间华南猪和华北猪的两大类型已基本定型。华北猪为大耳猪,华南猪为小耳猪。华南猪骨质细嫩,生长快,繁殖力高,抗病力强,18世纪传入英国,成为大约克夏猪的祖先之一。猪的饲养较容易,因此它们的数量并没有下降,而是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增长。尽管增长幅度慢于人口的增长。
由于鸡鸭等小家禽容易饲养,因此在明清期间还是普遍存在,并且培养出了很多新品种。
乌鸡 在明清期间得到推广,主要产于江西泰和县,它的特点是白色的丝状羽毛和黑色的骨骼。因此被称为丝毛乌骨鸡,简称乌鸡。传统上认为它有治疗妇科病的良好效果,“乌鸡白凤丸”的主要成分就是它。这种鸡我见过,也吃过,外形确实奇特,至于味道,与其他鸡没有什么区别。17世纪乌鸡传入日本,后来又从日本传到西方,在那里它主要是用于观赏;
三黄鸡 最早的记载是崇祯十五年《太仓州志》:“鸡出嘉定,曰黄脚鸡,味极肥嫩”。它的喙、小腿、毛都呈黄色,所以被称为三黄鸡。它的块头很大,成年雄鸡可长倒九市斤以上,所以又有九斤黄、九斤王之类称呼。雍正八年《南汇县志》中说:“鸡,产浦东者大,有九斤黄,黑十二之名”。它在鸦片战争以后传入外国,是世界上一些肉用鸡的祖先之一。直到现在,仍是我国优良的肉用鸡种。这种鸡我从小吃到大,小时候的家养鸡感觉难嚼,90年代以后密集养殖的大量销售,想吃小时候肉质坚韧,肉味甜美的好鸡,却已经很难了;
狼山鸡 最初培育于江苏南通一带,为肉蛋两用鸡。近代传入外国,成为奥品顿、澳洲黑鸡等著名产蛋鸡的祖先之一;
辽阳鸡 《本草纲目》记载西辽有食鸡、角鸡良种,光绪年间的《辽阳乡土志》将它们归并称为“辽阳鸡”,也就是现在所说的辽东大骨鸡。主要是肉用;
矮鸡 《本草纲目》记载“江南一种矮鸡,脚才二寸余也”。其实矮鸡有很多种类,有名的有北方的油鸡(因肥胖得名),南方的浙江仙居鸡。除观赏外,主要用于产蛋;
寿光鸡 清嘉庆年间的《寿光县志》记载:“鸡比户皆畜,鸡卵甲他县,皮有红白之殊,……雄鸡大者高尺许,长冠巨爪,为一邑特产。”这种鸡常用于斗鸡——斗鸡早在战国就是齐鲁一带的重要娱乐;
另有柴鸡一类,主要是蛋用。
优良的鸭种有:
北京鸭 它的据说历史有三四百年。最初源自北京东郊潮白河一带,后在玉泉山一带喂养。那里水草丰盛,鱼虾很多,经过长期放养优化,形成了北京鸭。它毛色纯白、生长发育快、脂肪多、肉质鲜美,适应性强,是北京烤鸭的原料。读书时几次去全聚德吃,初尝感觉尚可,但吃过几次感觉不能与盛名相符;
高邮鸭 主要分布于江苏里下河地区的高邮、兴化、宝应三县。是蛋用型鸭,产双黄蛋的比例较高。嘉庆《高邮县志》曰:“高邮水田放鸭生卵,腌成盛桶,名盐蛋,色味俱胜他方。”
另有广东南雄的雄鸭、四川建昌鸭等,均为明清时期培育出来的著名鸭种。
在家禽养殖方面,明清时期的进步是人工孵化已经完善。《三农纪》记载有三种方法:炕孵、缸孵、桶孵。大体上是依靠土法增温与恒温。
在家畜饲养与管理方面,明代的主要进步是推广了马蹄铁。马蹄铁可以使马蹄不磨损,从而增强马的耐久力。在兽医方面,主要是牛马的针灸学得到了发展,但很难说这是一种进步。
简短的总结
明代农业继承元代的高水平,在三百年间略有进步。而清朝在明朝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养活了空前众多的人口。农业的成就,有目共睹。然而就是这个成就无法否认的农业体制下,从19世纪初开始,中国人民的生活越来越苦,食物越来越不足。到了民国,连天天吃白米饭,都成了一种奢望。也是在这个功勋卓著的农业体制下,中国在世界上由先进逐渐变成落后,到最后陷入任人鱼肉的境地。该如何评价这种怪象呢?
常见的说法是“明清农业衰落”,但前面开列了明清的成就,试问,衰落在什么地方?亩产是在提高的、收成比一直是很高的、耕地面积和总产都是在增加的、经济作物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是在增大的、优良的农具是一直使用着的、而且人口确实是在不断增加着的、如果按照某些较高的数字,甚至到清乾隆年间,连劳动生产率都是没有下降的,请问,衰落在何处,落后在什么地方?
那么,是否可以按另一种说法,认为直到18世纪乃至19世纪初,中国农业一直是最先进、最高效的呢?那么,牧业的萎缩,乃至农民用不起牛,算是先进吗?森林的消失和生态的恶化,算是好事吗?高效农具不得推广,广大农民用最简单的工具,全年无休的在田间奋力耕作,这是高效吗?发展了几百年,劳动生产率始终在原地徘徊,到了18世纪干脆下降了,这算是先进农业的特征吗?成亿人种田,食物却越来越短缺,人民越来越苦,难道是农业成功的证明吗?也请问,先进在什么地方?有效在何处?
这似乎是矛盾的。让人无法用简单的“先进”或是“落后”,“进步”或是“衰落”来定义。因此,要说明这种现象,不能光看明清,必须从整个的中国农业史来研究。
中国古代的农业制度,归根到底可以总结为“精耕细作”。简单的说,就是通过增加对单位面积粮食作物的投入(包括人力、物力、财力),来促进和保持高的单位面积产量。更简单的说就是“宁可少好,不可多恶”。这种农业制度,可以保证亩产的高而稳定,并顺带得到高的收成比,从而可以用少的田地,稳定的养活多的人口。在一定的时期内,还可以得到高的人均粮食,从而使人民生活高而稳定。
然而这就蕴含着一个潜在的问题:在古代没有科学的避孕方法,也没有计划生育的指导思想,绝大多数民族都以人多为好事。如果人均粮食高到了人生存的底限之上,就会使新生儿容易成活。这样人口就会迅速升高。人口升高之后,必然导致口粮不足。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扩展耕地,再次大量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把生地变熟,变成和原来一样高产的良田。然而,垦田的速度,一般的是不如人口增加得快的。人一年半就可以出生一个,若没有遏止,按古代一般数字,40年之内,一男一女就会产生出5个子女,配合5个配偶,又会变成25个孙子女。而垦熟荒地,在明清时代最快也需要3-4年的时间。在没有机器支持的条件下,靠手工加简单器械,渐渐从中心区域推进到新垦区,垦田速度是很慢的。马尔萨斯定律对于经济发展缓慢的古代社会,尤其适用。这就导致一种可怕的循环:皇朝长期太平,造成人口越来越多,人均耕地越来越少,到最后人地矛盾突出。而土地兼并却又是随着时间而不断发展的。到了皇朝末期,人地矛盾和贫富不均结合起来,就会酿成全国性的大起义。人口大幅减少,人地矛盾得到缓解,土地兼并的过程被打乱,人民易于生活,新皇朝诞生,励精图治,长期太平。。。秦以后的中国历代皇朝几乎都经历了这样的循环。
虽然,人类的技术是会进步的。在重视农业的氛围下,技术的进步还会加快,反应到生产中,表现为新式农具的投入使用和更高效的耕作、管理制度的采用。尽管古代的技术进步是缓慢的,但毕竟是正在进行着的。实用的技术一旦推广,人民感到了好处就会普遍采用,即使遇到大乱也很难失传,这样日积月累,终究会使单位土地上的人口承载能力越来越大。配合领土随着新垦区的不断扩展,整个国家的农业总量会越来越大。直到元朝,技术的进步一直是农业发展的主要动力。然而,如果土地的出产高而稳定,那么“超过生存底线的人均粮食,必然导致人口的快速增加”这个定律,依然有效。吴慧先生的《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一书中详细的列出了中国古代各朝代的人均粮食占有量。一个可以说不是巧合的巧合是:西汉到清中叶以前人均成品粮总是维持在300公斤到350公斤左右。其他学者提供的数字虽有不同,但基本集中在200-400公斤这个范围内,这也就说明了技术的进步并不会导致人均占有粮食的持续上涨,而是到了满足人的生存需要之后,就会导致人口的增加。
另一方面,精耕细作要求农田实现连作,乃至轮作、间作、套作,到了明清,土地不仅要一年一熟,而且最好一年能有多次收成。这就使得土地不得休耕,必须依靠肥料来保持地力,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投入的肥料必须越来越多。明清期间的农书,对肥料的投入都非常强调,有的数字可以说是疯狂;而连作的土地必然无法供养牲畜(中国大部秋冬严寒,即使一年一熟,也无法在冬天长出足够的草来养活牲畜);最后,每块土地都年年耕种,且用心耕种,来保持高产,一旦有自然或人为的灾害,造成投入不如平常,就会使单位产量大大下降,而依靠土地生活着的密集人群,毫无缓冲的余地,立即会陷入饥馑的困境。
在明朝,强有力的自然之手出现了。中国的领土上,江南和中原传统农业地区的土地基本开垦殆尽。北方还出现了地力下降的严峻问题。而东北大部、蒙古、西域、西藏,那时候还不是明朝领土,这样能够开垦的土地就很少了。而人口却随着技术的进步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值:1.5亿或2亿。在这种情况下,技术并没有跟上,唯一所能采取的办法就是再加强单位面积田地上的投入,尽管这造成了农民的劳苦和劳动生产率的下降。但却是唯一的办法。
明清和前代相比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太平时期维持了太久,尽管听起来很冷酷,但却是事实。西汉有武帝的扩张、东汉有羌战、之后是长期的分裂和战乱、短命的隋朝之后,唐朝的稳定期只维持了约130年、北宋虽然长期太平,但是毕竟处于分裂状态、之后又是金朝的分裂和短命的元朝的大战乱。而明朝从靖难之役到明末农民大起义,维持了两百多年的和平,清朝从三藩之乱以后也维持了150年的大体和平,而且它们都是大一统的朝代。长期的安定,使人口危险的突破了古代技术所应承担的水平。清朝甚至可以说是扩张到了古代帝国的极限之上,它的领土最大时达到惊人的近一千三百万平方公里。然而东北森林地区难以快速开垦、青藏、新疆、蒙古均不适宜农耕、实际的农业区仍是传统的中原和江南。而人口还是在按照自然规律不停的增加着。这样,到了乾隆时期,潘多拉之盒打开了。惊人的人口数量只能使人们在土地上的投入越来越多,收效越来越少;加上不惜代价的开垦土地,即使破坏生态,即使只能短暂使用,也在所不惜。由于单位面积耕地上牧业所能养活的人口远不如粮食作物,牧业也只能持续萎缩。这使畜力的使用也只能减少,而且再也不可能有恢复的机会了。农民人均产出的减少,使他们的购买力只能维持在很低的水平上。全民陷入绝望的恶性循环之中,除了挣扎求存,已经不可能有其他希望了。有的外国学者说:明清政府已经放弃了改善人民生活的努力,代之以道德上的约束和政治上的暴力控制。这种说法并不符合事实。因为严格来说古代中国根本不存在现代那样的“经济发展”思想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计划。所有古代皇朝对民生和经济的唯一要求是“安居乐业”,只要人民能安宁,就不会有什么数字上的要求了。不能用近现代人的理念去套古代。然而人均粮食的减少,确实带来了一系列恶果。
这里涉及到长期争论着的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我是某种程度上的“农业决定论者”。任何国家的资本主义都无法从空气中诞生出来。要让资本主义茁壮成长,必须有一个前提:国内有巨大的购买力,来使商业达到高度的发达。要使国家的经济总量和总的流动资金量有很大的增长,在单位面积内存在的购买力要足够大。对于农业国家来说,这就意味着农业的发展要达到一定的水平。农产品在满足生存需求的前提下,必须能够变现为大量的资金。从而促进商业的发展。
而明清期间的农业发展一点也看不出这样的变化。要使农产品大量的变成金钱,就要求余粮多,而余粮多,就意味着人均粮食占有量必须足够,或者经济作物和牧产品的数量必须足够多。然而经济作物和牧产品都必须在满足粮食需要的前提下才能增加,因此涉及到了人均耕地的问题。但明代的人均耕地和人均粮食,依然徘徊在西汉以来的水平上,并没有突破性的变化——这个数字应在400公斤以上,清代也长期维持在明朝的水平上,但到了乾隆朝,形式更加恶化,不仅余粮越来越少,而且到最后几乎连口粮都无法保证了。余粮和经济作物、牧产品的不足,使明清的农业商品率无法超越前代的水平。自然的,占人口80%以上的农民,也就只能进行与两千年来固有模式大同小异的简单再生产,从收入上说,很难说明清农民和唐宋农民相比有什么提高——由于单位面积投入加大,成本提高,产出同样的余粮,收支相较,甚至很可能还不如唐宋。。农民的余粮水平和前代类似,当然的也就意味着靠农民生存的地主的收入水平,和前代基本相似。当然在明后期到清朝,白银的不断增加导致了货币制度的变化,但是在全国绝大多数人的购买力和前代相似的情况下,白银只能是取代铜钱计价而已。并不能真正起到促进商品经济的作用——更何况明清甚至连真正意义上的银币也没有。陆路运输的巨大成本,加上单位面积购买力的低下,使得大规模的商业活动,除开少数地区和少数商品外,很难有利可图(先不论统治者对商业的限制)。商人无法获得大而稳定的利润,也就无法成为真正的资产阶级。广大人民需要的也只是便宜的日用品和工具,小规模的商业活动已经足以满足需要。复杂的或新式的工具和用具,价格必然昂贵,从而使人民无法购买。这就遏制了技术的进步和熟练工匠的培养。在这一时期真正发展起来的只能是包括皇室在内的大地主,由于人口的增长,他们的总收入是大大的增加了。但大地主往往也是贵族和官僚,他们的收入主要是靠政权力量,从广大小农佃农的有限收入中一点点的积累起来的。统治阶级的收入的来源使他们满足于继续依靠古老的农业来维持统治。而继续忽视商业的发展——既然现状好像跟两千年来的情况都没有什么变化,为什么要变呢?而且广大小农佃农的软弱无力,导致他们在政治上毫无力量,任人欺压。一旦有变,往往会把这种愤怒像火山一样突然爆发出来。这种刚性的社会结构,显然不利于良性发展。
要研究明清农业与资本主义萌芽关系的问题,就不能不参考真正产生了资本主义的西欧文艺复兴期间农业的历史。文艺复兴发端于意大利,并不巧合的是,农业的恢复和发展,也恰好是在意大利开始的。在意大利,除了粮食作物栽培的进步外,在13-14世纪最大的变化是牧业的发展。大牧场和巨大牧群的存在使得各城邦的肉食来源极为丰富,14世纪甚至连监狱的犯人都有定量的肉食供应了。这大大提高了人民的体质,全民的健康化使得军队更加强有力,人民也更有精力进行工作。衣食无忧的生活成为文艺复兴的开端。
在西欧情况有所不同。从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到1100年左右为止,西欧农业只能用两个字定义:弱智。我们习惯认为欧洲长期实行的是农牧结合农业制,但从400-1100年,我看不到什么“结合”,那是个几乎一无是处的农业体制。要说有什么特别的话,一是欧洲实行一夫一妻制,而且因种种原因,有晚婚的习俗,这就遏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但从1000年到1840年,欧洲人口增长率是快于中国的,这点可能国内一般历史爱好者并不很清楚);二是传统休耕农业使得人均耕地面积很大,缓冲余地大(平时耕作既已粗放,即使有灾,只要不是太大,单位面积产量下降不会太多,尽管如此,因为平时的口粮已经很紧张,所以一有灾害,依然会造成饥馑)。到了1200年以后,开始发生变化。作物收成比提高到1:4(对中国人来说这仍是个不可思议的可怜数字,可能统计口径不同,具体情况没有资料,无法深究)。到1300年以后,随着收入的增加,劳动生产率和人均粮食都开始增加到新的水平。随着三圃制的推广,欧洲在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农牧结合”。在该制度下,每块耕地每隔三年就休耕一次,自然保持地力,且供养牲畜,其余两年耕种,产出比传统休耕制提高。到了14世纪,由于农奴制的消亡,西欧成为自耕农的汪洋大海。西欧自耕农和中国自耕农的根本差别在于耕作面积很大,英格兰自耕农在15-16世纪平均耕作约20英亩土地。15世纪的英格兰一个壮劳力的原粮产出达到了2800千克(一说3000千克)。但是随着人口的增加,西欧也面临着历史性的抉择,是继续加大单位面积的投入来提高平均谷物产量,还是坚持走农牧结合的道路?其实当时没有人知道历史已经走到一个岔路口,也就谈不上选择。但幸运的是,他们继续走在原先的道路上。从16世纪开始采取了田草耕作制,即实行谷物和牧草(兼作绿肥)轮作的制度。这就进一步提高了出产和承载牲畜的能力。这一耕作制的发展就是四圃制。至此,农牧结合农业已经成熟。无论谷物产出还是牲畜的承载能力都达到了相当不错的数字。在这个基础上,西欧的自耕农拥有了充分的可供出售的农产品。并且他们的体质和文化水平都有了提高。这就加强了自耕农的地位,1300年以后的步兵复兴,和自耕农阶层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出现了时间巧合(直到19世纪,自耕农仍然在法国这样的国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拥有大片土地的自耕农购买力强,这就为小商贩和手工业者提供了巨大而稳定的市场。从那时起,先进的农具和农业设施就不断地被运用了,从多牛犁队到专用耕马,从大镰刀到新式犁,从塔式风车到水力磨,直到最后的畜力播种机和收割机,劳动生产率和畜力、风力、水力的运用比例都在不断提高。资产阶级的崛起影响到农业,出现了专业农场和大牧场。这就进一步的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在此基础上,近代农业出现了。
然而,如果可以yy一下的话,那么我们假设一下如果中国古代也实行农牧结合制度,会怎么样呢?实行三圃制,但在播种谷物的地块保持精耕细作,如何?很难设想。因为这涉及到地力和投入问题。并非短时间内可以算出的。而且,历史终究是不可以重复的。架空对于严肃的探讨来说也是不尊重别人的做法。
无论如何,我在明清农业的演变中看不出一些网友想要的结论,比如简单的先进或者落后、比如某个朝代某个民族应该对中国的衰落负责、比如通过什么简单的办法来避免后来的灾难。我目力有限,所能看到的只是命运的无常。难道应该谴责从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18世纪都一直行之有效,某些长处甚至到了18世纪才被欧洲赶上的精耕细作制度吗?难道应该yy回到过去把那些建议搞精耕细作的人一一枪毙掉吗?只能说:是命运提供给古代人卓越的农业,也是命运使同样的农业制度阻碍了我们前进乃至最后几乎毁灭了我们。同样的,命运让欧洲人在4-12世纪拥有最恶劣的,甚至不能说是农业的农业,也让他们正好沿着历史的惯性,走上农牧结合的光明大道,最后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化和人民食品的极大丰富。历史本身决定着历史的发展,这涉及到自然环境、民族习惯、历史的惯性、经济规律,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偶然性等等复杂的因素,岂能简单的编造出什么原因乃至“规律”呢?
最后还要说一段每次看到都让我动容的历史:在清末动乱以后,人民生活持续恶化,直到共和国的建立。1958年,毛泽东等在各地虚报粮食高产的情况下,提出了“三三制”农业的构想。三三制就是全国1/3的耕地种植粮食作物、1/3休闲、1/3种植林木和牧草,发展林牧业。在当时,人口压力使得这个制度必然成为空想。然而如果适时实行计划生育,那么实现一个比较合理的休耕制和农牧结合制,并不是不可能的。当时全国人口六亿余,如果及时实行计划生育,那么最终人口不过9亿,有18亿亩耕地可用,应该说还是稍微可以放松的。如果当时可以实现某种程度的比例分配,那么将是中国两千数百年来农业制度的根本的革命,将会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农牧结合和合理休耕。那么今天的农业也就会有完全不同的表现。可惜大跃进本身终究是个空中楼阁,而人口的增加也使任何美丽的设想成为妄想。今天在14亿人口的重压下,18亿亩土地只能采取更加密集的劳动投入,更加大量的投放包括化肥在内的肥料、农药,更加高强度的连作轮作,以几乎完全牺牲掉自然环境和产品质量为代价,来维持我们人均333公斤原粮的“幸福生活”。今后随着工业发展和人口增长,耕地只会越来越少,一旦天下有变,比如石油紧张、比如战争爆发、比如特大自然灾害,这块本来已经紧张到极点的土地,哪里还有缓冲的余地给我们呢?不论以后,就是现在,我所访问的农村,人们几乎都在用最简单的农具,天天在田里奋力耕作,面朝黄土背朝天,夏天被毒辣的太阳烘烤,冬天泡在冰冷的水中,不得休息。就是这样,也只能获得低微的收入,勉强生活。人口的巨大压力几乎到了任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减轻劳动强度的举措都不可能被推广的地步。命运不仅决定着明清的人们的生死祸福,也同样在决定着我们的生死祸福!
参考资料:文中已经开列所用古文资料,其中一些是从现代学者的书中转引的,一些是从图书馆找到的、一些是从学校到现在的读书笔记中记录的,再有就是在网上搜索而获得的,不再开列。还参考有一些现代学者的论文和书籍,也已经在括号中列出,不再开列。因此仅开列一些多次参考的农史书籍和网站、网页
《中国农业发展史》阎万英 尹英华 著 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2年7月第一版
《中国古代农业科学技术史简编》 中国农业科学院、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编著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1985年3月第一版
《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 吴慧 著 农业出版社1985年2月 第一版
《中国农史稿》 唐启宇 编著 农业出版社1985年5月 第一版
《中国作物栽培史稿》 唐启宇 编著 农业出版社 1986年4月 第一版
《中国农业经济史》 曹贯一 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9年3月 第一版
《中国农具发展史简编》 犁播 编 农业出版社 1981年2月 第一版
《中国通史参考资料》古代部分 第七册 第八册 中华书局1987年版
http://economy.guoxue.com/ 国学网—中国经济史论坛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042565/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043532/ 这两项为黄宗智等学者关于18世纪中英农业问题的一些辩论
http://www.elaputa.com/bbs/simple/index.php?t10206.html 《从早期圈地运动看英国的农业资本主义革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