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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戴老板

重大时事贴,有何必要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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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09: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在今年4月初,我就初步地投诉过所谓“沙龙不支持民族话题的深入探讨”这个规定。
此规定在出台以后,有许多我们论坛的老会员和论坛版主,继续在沙龙探讨日本民族人种问题的言论。当时我就发贴质疑了。

结果呢?
xixi当时说了。其实她又不反对了。典型的论坛官僚作风。看见普通会员的言论对她自己不利,她知道拿出一个规定限制人家。看见同僚或者高层违背她的规定,她又借口那些人其实没有违反,她赞成探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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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09: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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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9 16:08  只看该作者 个人空间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关于民族话题
版权声明:转载本站原创作品时请务必标明以下文章作者和原始出处信息。
作者:戴老板 @ http://bbs.napolun.com
原始出处:http://bbs.napolun.com/thread-29873-1-1.html
沙龙女主人表态过不支持国内民族和国外民族话题的深入讨论。
http://bbs.napolun.com/thread-29807-1-2.html

今天我看K有帖子涉及日本人种和民族改造,是不是意味着和沙龙的规定相违背了?另外也有韩国问题和《中国不高兴》(显示为未定义操作)等主题贴。
我之前其实也一直对禁谈民族问题的规定持保留意见,或直说的话,我基本上倾向于反对禁谈民族问题。但是只要是我们论坛内明确出台规定,禁谈就禁谈,作为会员,无分普通会员还是版主,遵守便是。xixi表态禁谈民族话题后,一周左右我都没发相关主题,也没参与。所以今天在这里质疑应该说是有资格的。

我在这里不得不质疑2个点:
1 沙龙是否应执行禁谈民族话题?此前女主人xixi的声明是否对沙龙内的所有级别会员均有效?
2 其他版面,民族话题是否禁谈?辐射面具体为何种程度?
   今天看现代军事版基本上新贴都涉及民族主义,国家时政问题,显然没有执行禁谈。

请予以探讨和解决。把论坛规章明确化,认真执行。
我上网投入发贴探讨比较晚,从05年末才开始,但这3年多我本人也担任过某民族论坛的版主,有些其他论坛版主现在也还在兼任,所以,对论坛规章和执行方式还是有比较成熟全面的处理经验的。

[ 本帖最后由 狄姆利埃 于 2009-4-9 17:02 编辑 ]卿虽乘车我戴笠,后日相逢下车揖,君骑马,我步行,他日相逢君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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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老板
少尉

[ 本帖最后由 戴老板 于 2009-7-8 09: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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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09: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xixi
军团司令
帖子5052 精华0 积分6344 荣誉0 次胜利 军饷9861 法郎 贡献54 功绩  
6#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1 19:16  只看该作者 个人空间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KK已经把关于国际国内民族问题说的很明白。我同意KK的说法。我作为沙龙版主也简单表达一下我的观点。沙龙的性质属于休闲版快,不赞同国际国内民族敏感问题的深入讨论,尤其是容易引起口水战的话题,对此是持反对态度。我的观点并不是说不可以谈论日本韩国或者国内民族问题。只希望属于轻松型,而不是学术型的讨论。

[ 本帖最后由 xixi 于 2009-4-11 22:52 编辑 ]

[ 本帖最后由 戴老板 于 2009-7-8 09: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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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09: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看看楼上,23楼这一段。这就是她当时的表态。
好家伙。
她自己制定了“沙龙反对民族话题的深入探讨”,什么叫“深入”?
有了论坛高层和她的同僚来探讨民族话题,她又做出如下模棱两可的解释,什么叫“轻松型”?谁“轻松”?她“轻松”?还是我们论坛全体会员都“轻松”?
典型的含糊其辞的双重标准。这样的所谓她个人制定出的“沙龙表态”,有什么公正性可言?执行都是偏袒对自己有利的一方?打击异己的时候才用这个规章不成?


什么叫她所谓的“轻松型”?
难道在沙龙,研究日本的人种改造,探讨汉族袭击满学会会长,这些都是叫做“轻松型”?
反过来,哀悼75事件的1300多我华夏族死难者,我在该帖子里痛批了nofer对75事件的冷言冷语,这就要给我的帖子下沉掉?这她就很不“轻松”了?

到底怎么个管理原则?作为一个规章的制定者,能不能做到对规章的公正解读?

[ 本帖最后由 戴老板 于 2009-7-8 0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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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0: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论坛里的任何会员,不管是高层还是普通会员,都不是不能遵守公正的管理规章。问题是该规章在执行的时候是否公正地执行?规章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这样的规章才能得到信服和遵守。难道不是么?

我至此提出2点投诉意见:

第一
沙龙以后,所有言及民族冲突、民族矛盾、国际间人种问题的话题,一律禁止发贴,禁止跟贴。已经出现的帖子,一律锁定和下沉。
不能有民族立场的偏袒倾向,不能借着所谓的“规章”,去一面打击汉族,一面宣传大满洲悲情主义(清遗主义)。应该对所有民族立场予以公正和平等的对待,严禁袒护自己的同僚和搞论坛官僚主义(官官相护?)


规章可以有某个人订立。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需要得到我们论坛全体会员的监督和认可。不允许根据个人的含糊标准来肆意解释规章,如“轻松型”“深入”,这些标准不是由你来肆意解释的!是由我们论坛的各级全体会员来监督和解读的!

第二
以后一旦发现沙龙有人发贴,探讨如上种种言论者,经投诉后应给与惩罚。如果该版版主做不到公正和平等,那请尽早辞职,以示对论坛全体会员的尊重,而不要搞论坛高层间的相互拉近乎、找靠山、拉山头,如果是在论坛内结党结派,该版主应该遭受高于论坛会员的惩治!


[ 本帖最后由 戴老板 于 2009-7-8 10: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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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15: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mperial_Guard 于 2009-7-8 08:35 发表
但中拿也有現代軍事版區和沙龍, 內容多不涉及軍史, 時政類話題在這兩個版區不應受限制。

時政類話題能讓大家在辯論中更鍛鍊思考, 使人更有主見, 多談論才會進步;論壇應鼓勵大家議論時政。

个人以为,现代军事也应该以军事为主。比如武器动态,二战后的战争,可讨论的很多。时政类的从以往看,导致的摩擦真是把带来的进步(如果有)基本overshadow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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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16: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现代军事的名字就说的很清楚了,既然是“军事”,当然是以军事方面的内容为主,可能会涉及到一点其他的领域而已。
关于标准的制订和遵循的问题,我想都可以在充分征求会员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制订一个规则需要大家讨论和赞同,执行一个规则要求下的处罚也需要大家讨论并认可,并不是某个人说要处罚就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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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17: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NCER 于 2009-7-8 16:09 发表
既然是“军事”,当然是以军事方面的内容为主,可能会涉及到一点其他的领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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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17: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帖子已移现代军事 请看有关链接
http://bbs.napolun.com/viewthread.php?tid=30302

楼主投诉我的原因无非认为我对民族和时政类帖子处理不当。在这里我最后重申我的立场:
民族和时政发帖是否合理?甄别难度很大,但并不是没有标准,T大,KK,IRON DUKE等管理人员多次在多个场合做了解释。尤其沙龙宗旨是团结坛友,聚集人气。沙龙要的是轻松快乐,影射是非或可能引发口水战破坏论坛团结的帖子沙龙一概不欢迎!前车之鉴并不是没有,楼主还记得沙龙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论吧。一段时间,打开论坛看到的都是会员之间因为争论而演变成谩骂和人身攻击,这是我作为沙龙版主绝不愿看到的。我下沉你的帖子是因为涉及到民族和时政敏感问题而且已引发激烈的争论!后来应你的要求移到现代军事.我已经接受你的建议,我也做了让步。你对我诸多的攻击与指责,我也没有与你计较.。你也为你过激的言论做了正式道歉,重新编辑了你的发言。昨天本来已经和解了。可是今天呢?你突然发难,出尔反尔,步步紧逼,反复纠缠不休,你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你觉得不公平我可以理解,就象你注册的这个IP已数次因为严重破坏论坛而被“永久删除”,你依然可以摇身一变成为今日的老板,然后一切可以重新开始。所以我不认为我绝对公平,因为规则是死的,始终需要人来操作,我不敢说我对这个度的把握完全准确,恰到好处。但我可以发誓我在使用版主权力时皆是从论坛出发,毫无偏私!
我认为我是秉公办事且无失当之处,而你觉得有失公允,现在怎么样办呢?论坛把管理权限给了版主,你可以发起一个帖子或向论坛管理员投诉,如果多数民意或论坛管理层认为我不称职,我会立即请辞。只要我还是版主,对那些违反版规,影响或可能影响论坛健康发展的帖子一样会作下沉,锁帖或删除的处理!
这是我最后回应你这个帖子,人的精力有限,无谓浪费在内耗和口水战上。

[ 本帖最后由 xixi 于 2009-7-8 17: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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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请你把我的这个IP,“多次”严重违纪(哪几次?那几次的IP何在?),被删除的证据拿出来。如果拿不出来,你就得向我道歉了。我不要别的,你只要向我就诬蔑我的这个事儿道歉就行,我看你这人犯混,蛮横不讲理,要不然不至于费这么大功夫跟你这投诉!

而且,你说话嘴得干净点儿。别我投诉你的工作过失、管理的不公正,你一点做不出自我检讨,一点做不出今后的保证,最后还把投诉人来个栽赃陷害!

如果你能拿出IP多次被删,进而指正我可能是谁,同样,我也能指正你可能和论坛以前的某个ID有些渊源。

你说说,你这种抵赖的手法,能为我们中拿论坛全体会员作出什么榜样么?不是更让你变得没有王法,没有丝毫的威信和公正立场了么?


[ 本帖最后由 戴老板 于 2009-7-8 17: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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