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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谁是中国拿破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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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0 12: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国人"这件事我表示抱歉.是我用词不当.无论毛泽东犯过什么样的错误,他的初衷永远是好的,他对中国人民的爱永远不值得怀疑.他的错误只是被坏人利用才产生了难以挽回的后果,不能不对毛这个人做具体的彻底的研究就断然否定并破口大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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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8 21: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参谋长贝尔蒂埃 于 2006年2月20日 12:52 发表
"外国人"这件事我表示抱歉.是我用词不当.无论毛泽东犯过什么样的错误,他的初衷永远是好的,他对中国人民的爱永远不值得怀疑.他的错误只是被坏人利用才产生了难以挽回的后果,不能不对毛这个人做具体的彻底的研究就断然否定并破口大骂.
我不认为毛泽东是被坏人利用才犯如此严重的错误的。毛泽东是一个有雄心壮志的人物,他很会看人。他打倒谁,扶植谁,并不是看这个人品行的好坏,而是看他是不是能够为己所用,听不听话,有没有利用价值。他何尝不知道他晚年用的那些人,例如林彪,康生等人不是奸佞。“四人帮”的称号还是毛泽东自己发明的呢。他就是要用这些人,利用这些阴谋家和政治暴发户迫切向上爬的心态去打击迫害那些老革命(就像朱元璋杀胡维庸,蓝玉和徐达一样)防止这些人居功坐大,倚老卖老,掣肘自己;同时,这批阴谋家也没有实力和威望,只有依靠毛才能狐假虎威,这样便于控制他们,而且到时候还能拿他们做替罪羊。

那么,毛泽东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他是为了完成他晚年“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的雄心壮志才不惜一切代价的。毛泽东看到了中国文化中惰性的一面,他迫切希望用“运动”去改变传统文化的惰性。应该说,毛的出发点是对的,甚至是伟大的。然而,他使用的手段却大错特错,他没有用先进的政治经济法律手段改造国家,而是继续换汤不换药地用传统的专制独裁和阴谋权术结合所谓“造反”运动打破现有政治制度,由天下大乱求天下大治。这样做不仅不能改变中国文化中惰性丑陋愚昧的一面,反而把这些劣根性加倍地激发了出来。他打破体制的尝试,实际上是用权术代替制度。众所周知,一个良好的国家体制是排斥体制外的阴谋权术和“潜规则”的。一切都按公开公平的规章制度法律办。毛的用权术代替体制的尝试实际上正是中国传统社会之所以腐败衰落的关键,可是他自己还浑然不觉,一意孤行。所以,他的错误主要还是他自己造成的,不能完全推到他人头上。

我们对毛晚年的错误,绝对不能包庇粉饰,而要公开真相。这样做虽然会是一个“完人”面目的偶像倒塌,但在他的废墟上会诞生一个崭新的,民主法制的,不靠崇拜和依赖他人力量而是相信自己力量,懂得维护自身权利的现代国家。当然,对他早年的功绩应该肯定和称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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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8 22: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的中国国情决定了不可能使用先进政治法律手段,毛泽东最痛恨的就是官僚主义作风,然而在用人方面他又不得不依靠一批人去打垮一批人,有时则是他一人面对所有人,不得不使一些权术。在当时的国内国际环境下,迅速树立个人权威,对避免党的干部中作乐享福之风气的蔓延,避免李自成化有很大的裨益,不能说是完全用权术代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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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8 22: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中国当时完全可以推行或尝试先进政治经济法律思想,条件还是比较成熟。首先国家已经大部统一,共产党的权威空前高涨。第二,国家发展需要改革。我不认为推行一些有进步性质的政治经济法律改革会比发动打倒一切的文革更困难,关键是掌权者想不想去搞的问题。

使用权术是政治家不可避免的手段,毛使用权术也没太大不对。但他做得也太过分了,他颠覆了整个体制,原先的体制基本被“造反”掉了,新的体制尚未建立起来,不完全用权术支配政局用什么呢?

毛泽东痛恨官僚主义,实际上和古代皇帝痛恨宰相专权一样,元首自己要掌权嘛!官僚主义是可恶,<span style="color:red">但主观主义比官僚主义危害更大,前者完全是独裁者随心所欲的代名词,后者至少还受到体制的约束。</span>

况且防止干部享乐作风蔓延,惩治贪污腐败也根本不需要颠覆打碎整个国家体制,揪斗国家主席,公然践踏宪法,无限制地神化美化自己。实际上他早就很有权威了,根本不需要重新树立权威,只是他还不满足现有权威,因此必须通过打碎现行政治制度的方式迅速让自己的权威取代政府的权威,让个人的神圣性取代法律的神圣性,从而完成毛泽东由人到神的蜕变,这实际上是头脑发热的结果,造成的恶劣影响直到今天还未完全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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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8 22: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一句不中听的话,中国想要成为一个自由民主的法制国家可以说是难上加难。我本人就是学法律的,在我看来,中国不缺少优秀的立法者,但永远没有一部健全的,可称之为优秀的法典。中国的有法不依问题始终不能得到解决,就是那些既得利益集团从中作梗,中国的司法体系分工不明确,党对司法的干预也过大,不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人治还是会扮演主要角色。换句话说,毛看到了这一层,他知道在中国,通过他个人的力量可以比通过那些上层建筑挽回更多的东西。所以他选择了这条路,然而林彪反党集团、江青反革命集团利用权利之便窃取毛泽东私人的“公权”,用于建设他们的利益社会,最终演出了一场闹剧。整个过程中,毛泽东有头脑发热和玩忽职守的错误,但决没有搞独裁!那些所谓的证据只是旁证,无法证明是毛逼迫大家干的。所以把“文革”的错误主要归咎于毛泽东甚至一股脑嫁祸于他都是不公正且缺乏判断的......这是我个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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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8 22: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空就去“东方号”的帖子,好歹给个面子吧?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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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8 22: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要成为民主法制的国家虽然困难,因为它从来没有这个传统,人民觉悟也低。但并非不可能。香港与大陆相比不是很法制嘛?这证明中国法制化的道路并不是不可能的,只是周期长一点罢了。而且,尽管现在法制不完善,比几十年前总要好多了吧!我们怎么能否认未来不会比现在更好呢?不能因为困难就放弃国家法制化进程。

我的关于毛泽东的所作所为的评价在法律的角度来说确实是孤证。但现在那段时期的档案还没解禁,许多资料根本无法合法地进行搜集,更别说公开了。我当然可以做出上述推测(并不是定论)。但毛泽东没搞独裁那完全是不可相信的,他在晚年发动动乱的主要责任是无法推卸的。那些反革命集团的骨干是谁任命的?是谁在背后支持的?毛泽东违背宪法公然夺取(依靠一张大字报的煽动,以及在事发前出京南巡煽风点火,暗中指示地方政府抗命中央,为动乱阴谋作准备)本属于政府的权力,这种行为本身就注定他后来行为的非法性。至于凭一句话给一个人定性,不通过审判和合法程序随便打倒一个人,那更是严重的滥用权力的行为,就是犯罪!权力已经被这样滥用了这不叫独裁?合法的领导人权利应该被法律和体制约束,监督,毛泽东由谁来监督?没有人监督的人还没有搞独裁么?即使他的行为不是“法理独裁”,也是实际上的半宗教性质的独裁。总之没有合法性,因为当时法律已经死去。

现有证据同样不能证明不是毛逼迫大家干的,如果就此作无罪推定的话为时过早。实际上,毛是暗中利用,引诱大家这么干的。他连续8次接见红卫兵,虽然没有明说,实际上的结果就是支持了红卫兵打砸抢的行为。这正是毛权术的表现。所以单纯按照现有的法律标准评判毛的行为时机还不成熟,我们只能用质疑和推断的方式表明态度。这是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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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8 22: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参谋长贝尔蒂埃 于 2006年2月28日 22:22 发表
如果有空就去“东方号”的帖子,好歹给个面子吧? :smile:
我对这个事件的经过不太了解,也不好随便发言,等等再说吧。内容我是看过了。如果你想让主题活跃起来,最好自己先搜集一些独家资料,这样才能引发网友的讨论兴趣。 :i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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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8 22: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到你也有措辞竟如此强烈的时候,可能是我对毛泽东的崇敬之情压抑了反对的思想,但他毕竟是一个百年一遇的大英雄、大救星,他的错误无疑应当让后人引以为戒,但他的成功的的确确更会让后人肃然起敬,正如陛下所说的那样:“无论胜利或死亡,荣誉终将来临,即使我身后什么也没有留下,即使我所有的业绩全部毁灭,我的勤奋和荣誉,在我死后仍将鼓舞千秋万代的青年。”不知他老人家活到今天会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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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8 23: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针锋相对有利于双方迸发真知灼见。我的措辞还不算撒泼耍赖吧 :i25: 对毛泽东的评价应该是多元化的,因为毛这个人是很复杂的,绝对不应该有众口一词的评价。我没感觉你压制了我的思想,我只是就事论事。“救星”也好,“独裁”也罢,还是让历史去解决这个难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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